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硫酸阿巴卡韦口服溶液
英文名称:Ziagen (Abacavir Sulfate Oral Solution)
商品名称:赛进

成份:

硫酸阿巴卡韦   

适应症:

硫酸阿巴卡韦适用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抗逆转录病毒联合疗法。
这一适应症是根据为期达48周的对照研究中对替代标志物的分析而确定的。对本品益处的证实则主要基于对未经治疗的患者用拉米夫定和齐多夫定联合治疗的研究结果。在高病毒载量 (>100,000拷贝/ml)的患者中,治疗的选择需要特别的考虑。(见药理学,临床试验)。

用法用量:

患者须知宣传页和警告卡提供关于识别高敏反应的信息,每次新开处方及续方时都要提供这些信息。
本品(硫酸阿巴卡韦)可以与食物同服,也可不与食物同服。
成人和12岁以上的青少年:推荐的本品剂量为15ml口服溶液,每日2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
3个月到12岁的儿童:推荐的剂量是8mg/kg, 每日2次,每日最大剂量达600 mg, 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
3个月以下儿童:尚无充分的资料推荐本品用于3个月以下的婴儿使用本品(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
必须使儿科患者及其家长,监护人和照料者了解阿巴卡韦发生高敏反应可能出现的体征和症状,并且了解发生一次可能的高敏反应之后,必须停用阿巴卡韦,而且永远不能重新开始使用此药(见警告和不良反应)。
肾功能损害:
肾功能紊乱的患者,不必进行剂量调整 。然而,在终末期肾脏病患者中应避免使用本品。(见注意事项,肾功能损害)。
肝功能损害:
阿巴卡韦主要由肝脏代谢。在确定有肝硬化并有轻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数
为5-6分)的患者中,推荐的本品剂量为200 mg每日2次。为能够做到对本品进行减量,治疗这些患者时应当使用口服溶液。在中度至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研究,因此,这类患者禁用本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肝功能损害)。

禁忌:

硫酸阿巴卡韦禁用于曾证实对本产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因为在中度至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中尚未进行药代动力学的研究,所以本品禁用于此类患者。

注意事项:

警 告
高敏反应
已证实硫酸阿巴卡韦治疗与致死性高敏反应相关。发生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发热、皮疹、疲乏、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以及呼吸道症状和体征,如咽炎、呼吸困难、咳嗽和胸部X线检查结果异常,主要有可以定位的浸润)的患者,必须停止服用本品并立即与医生联系。对于有急性发病的呼吸道疾病的患者,即使有其它可能的呼吸系统疾病诊断(肺炎、支气管炎、咽炎或流感样疾病),仍应认真考虑高敏反应的诊断。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都不能在发生高敏反应后再次开始使用,因为数小时内将有可能复发更为严重的症状并且可能包括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

为避免延误诊断以及将危及生命的高敏反应危险减小到最低限度,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即使有其它可能的诊断(呼吸系统疾病、流感样疾病、胃肠炎或对其他药物治疗的反应),也应当永久地停用本品。即使用其它药物再次治疗后症状复发,也不能在发生高敏反应后再次使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
在最初使用本品阶段无已知高敏反应病史或未识别症状的患者中,再次使用本品时,数小时内也有可能发生严重或致死性的高敏反应。

如果以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进行的治疗已经停止并且在考虑重新开始治疗时,对停药的原因应当进行评价,以确保患者无高敏反应的症状。如果不能排除高敏反应,则不能重新使用本品或任何含有阿巴卡韦的其它医药产品。

正在进行的临床试验中,报告接受阿巴卡韦治疗的成人和儿童大约有4%(范围
为0至7.3%)的患者发生高敏反应。症状通常在本品治疗的最初6周(中位时间为11天)内发生,也可以在治疗的任何时间出现。(见注意事项:患者须知及不良反应。)

本品的包装中包括有关高敏反应的患者须知警告卡。(参见后附患者资料中警告卡内容)

乳酸性酸中毒、严重肝肿大伴脂肪变性:
已有报告显示在单独或联合应用核苷类似物,包括阿巴卡韦和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治疗时,出现乳酸酸中毒和严重肝肿大伴有脂肪变性,包括致死病例。这些病例中大部分是女性患者。肥胖和长时间使用核苷类药物可能是其危险因素。对任何具有已知肝病危险因素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都应特别谨慎; 然而,在无已知危险因素的患者中也报告了类似病例。对任何出现临床和实验室所见提示乳酸酸中毒或显著肝毒性(可包括即使无转氨酶升高,但出现肝肿大和脂肪变性)的患者,都应当暂停本品治疗。

其它警告
一例被诊断有AIDS痴呆和癫痫发作病史的患者,在停用本品后3天出现了一次癫痫发作。在无尸检情况下,无法做出明确的诊断,因此不能排除可能与阿巴卡韦有关。

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

硫酸阿巴卡韦应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联合使用。当由于病毒学应答消失而变更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时,不能单独使用本品。

小部分有高敏反应的病例出现严重的呼吸系统症状,一些症状提示为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ARDS或呼吸衰竭更可能在再次用药的情况下发生。

在对人类淋巴细胞的一项体外细胞遗传学研究中,在有或无代谢活化情况下,阿巴卡韦都诱发了染色体畸变。在无代谢活化情况下阿巴卡韦有致突变性,虽然在一种L5178Y小鼠淋巴瘤检测中,在有代谢活化情况下无致突变性。在一项小鼠体内骨髓微核实验中,当全身暴露于大约人类治疗剂量9倍的量时,阿巴卡韦在雄性小鼠中为断裂剂,但在雌性小鼠中为非断裂剂。

阿巴卡韦在细菌致突变实验中,在有和无代谢活化情况下,均无致突变性(见毒理学:致突变性)。

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经口给药致癌性研究中显示了恶性和非恶性肿瘤发生率增
高。这两个种属动物的雄性的包皮腺和雌性的阴蒂腺,以及雌性大鼠的肝脏、膀胱、淋巴结和皮下组织中都发生了恶性肿瘤。这些肿瘤大多数都在小鼠和大鼠中最高剂量,即相当于在人类预期全身暴露量的24-32倍时发生(见毒理学:致癌性)。

经过治疗的患者:

在临床试验中,过去长时间接受过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治疗或曾有对NRTIs耐药的多个突变的HIV分离株的患者,对阿巴卡韦的反应有限。在经过治疗的患者中,选择新的疗法时应当考虑阿巴卡韦与其它NRTIs之间可能的交叉耐药(见微生物学:交叉耐药)。
在曾接受NRTI深度治疗的患者中,用本品降低病毒载量的幅度很小。作为新联合疗法的一部分,病毒载量减少的程度将取决于以往选择性对阿巴卡韦交叉耐药的HIV-1变异株的治疗的性质和时间。

患者信息:

儿科患者及其家长、监护人和照料者必须了解发生阿巴卡韦高敏反应的可能性,这种反应可导致死亡。出现高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发热、皮疹、疲乏、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或腹痛,以及呼吸道症状如咽痛、呼吸急促或咳嗽)的患者应当停止用本品治疗并立即就医。对阿巴卡韦高敏的患者应当提醒他们永远不能再用本品或任何其它含有阿巴卡韦的医药产品。在发生高敏反应后,永远不应再次用本品或任何含有阿巴卡韦的其它医药产品,因为更为严重的症状会在数小时内复发,包括危及生命的低血压和死亡。为避免重新开始用本品,应当要求经历过一次高敏反应的患者将余下的阿巴卡韦片剂或溶液制剂都送回药房。应当劝告无论因为什么原因,特别是因为不良反应或疾病而已经停用本品的患者,在重新开始治疗之前一定要与他们的医师联系。重要的是医师确定停止治疗的原因与高敏反应无关。应当提醒患者,高敏反应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生(见警告和不良反应)。

患者须知宣传页为患者提供了相关的书面信息,而且每次新开处方及续方时都
要提供这些信息。每次开处方后药剂师应当向患者提供一份总结阿巴卡韦高敏反应症状的警告卡。应当指导患者随身携带这份卡片。

应当告知患者,目前本品的长期作用尚不明确。

阿巴卡韦片剂和口服溶液仅供口服用药。

应当告诉患者严格按照处方服药的重要性。

接受本品或任何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治疗的患者仍然可发生机会性感染和HIV感染的其它并发症。因此,仍然需要由有HIV相关疾病治疗经验的医师对患者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

应当告知患者,当前的包括本品的抗逆转录病毒疗法,尚未证实能防止HIV通过
性接触或血液污染传播给别人。应当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

阿巴卡韦口服溶液含有山梨醇,此成份可导致腹痛和腹泻。山梨醇被代谢为果
糖,因此不适用于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的患者。

FDA妊娠药物分级:

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该药品对胎儿有毒副作用,但尚未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药物相互作用:

根据体外实验和硫酸阿巴卡韦的已知主要代谢途径,涉及硫酸阿巴卡韦的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性不大。硫酸阿巴卡韦显示抑制由细胞色素P450 3A4酶介导的代谢的可能性低。体外研究也已显示它与CYP3A4、CYP2C9或CYP2D6酶代谢的药物不发生相互作用。临床研究中尚未观察到诱导肝脏代谢现象。因此,本品几乎没有与抗逆转录病毒蛋白酶抑制剂和其它由主要P450酶代谢的药物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临床研究已显示,在硫酸阿巴卡韦、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之间无临床上有意义的相互作用。
乙醇:在男性,硫酸阿巴卡韦的代谢因同时饮用酒精而发生改变,使阿巴卡韦的AUC增加大约41%。这一现象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在男性,硫酸阿巴卡韦对乙醇的代谢无作用。在女性尚未研究这一相互作用。
视黄醛类:视黄醛化合物如异维甲酸,是通过乙醇脱氢酶来清除的。有可能与阿巴卡韦发生相互作用,但对此尚未进行研究。
美沙酮:在一项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同时应用600 mg阿巴卡韦每日2次和美沙酮,显示阿巴卡韦的Cmax降低35%并延迟1个小时,但AUC无变化。阿巴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改变被认为没有临床相关性。在这项研究中,阿巴卡韦使美沙酮的全身清除增加了22%。这一改变在大多数患者中被认为没有临床相关性,但偶尔需要对美沙酮(剂量)重新逐渐调整。

毒理研究:

急性毒性
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单剂经口或静脉给药的急性毒性研究未显示显著的作用。阿巴卡韦在小鼠和大鼠中的最大非致死性口服剂量至少比人类最大意向治疗剂量300mg每日2次[对一位体重50kg的人为12 mg(基础药量)/kg/d]大100至115倍。研究结果总结于表1。
表1. 经口和静脉内给药后阿巴卡韦在小鼠和大鼠中的中位致死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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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位致死量除以治疗剂量(300 mg基础药每日2次,等于一个50 kg体重的人12mg基础药量/kg/d)。
长期毒性
将琥珀酸阿巴卡韦经口多剂以330mg/kg/d的剂量给予小鼠达6个月,以300mg/kg/d的剂量给予猴子达52周,或将硫酸阿巴卡韦以530mg/kg/d的剂量给予大鼠达3个月,引起很少的改变,而且这些改变大多是可逆的。
在啮齿类和猴子唯一一致的所见是发生于肝脏的改变。猴子肝脏重量的增加似乎是剂量相关的。在这些种属的动物中显微镜下见有轻度小叶中心肝细胞的肥大。在小鼠和大鼠中偶见个别肝细胞的坏死、小叶中心肝细胞和枯否细胞中的色素沉着。在给予大剂量的猴子中,用电子显微镜观察到线粒体轻度肿胀、粗面内质网数量的减少和溶酶体数量增多。
表2中总结了这些结果。
表2. 在长期经口给予阿巴卡韦后小鼠、大鼠和猴子中所见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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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癌性
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的经口给药致癌性研究显示恶性和非恶性肿瘤的发生率增高。
这两个种属动物雄性的包皮腺和雌性的阴蒂腺,以及雌性大鼠的肝脏、膀胱、淋巴结和皮下组织中都发生了恶性肿瘤。
这些肿瘤大多数都发生在阿巴卡韦最大剂量的小鼠和大鼠中,即在小鼠330mg/kg/d以及在大鼠600mg/kg/d剂量。这些剂量水平相当于人类预期全身暴露量的24-32倍。例外的是包皮腺肿瘤,它在110mg/kg剂量发生。这相当于人类预期全身暴露量的6倍。人类无与这种腺体结构相似的腺体。
在大鼠600mg/kg/d剂量引起了生存期缩短和体重减轻,这引起了在第84周(雄性)和100周(雌性)的提前停药。小鼠生存期在330 mg/kg/d也见缩短,引起了在雄性在第98周的提前停药。
虽然在人类的致癌性尚不清楚,但这些资料提示,在人类,潜在的临床益处超过了致癌的危险。
在给阿巴卡韦2年后观察到了小鼠和大鼠轻度的心肌变性。这些动物的全身暴露量相当于人类预期全身暴露量的7-24倍。这一所见的临床相关性尚未确定。
致突变性
在对人类淋巴细胞的一项体外细胞遗传学研究中,在代谢活化情况下,暴露于阿巴卡韦2800和3200 g/ml 3小时,以及在无代谢活化情况下暴露于100和125 g/ml阿巴卡韦50.3小时,都诱发了染色体畸变。体外见到基因毒性的阿巴卡韦浓度比预期的最高人血中水平高至少33倍。在一项体外小鼠骨髓微核实验中,在1000mg/kg剂量,雄性小鼠微核多色红细胞的数量轻微增多(2.3倍)。在从雌性小鼠收集的骨髓中未见显著增加。当全身暴露(就AUC而言)量比人类治疗剂量高大约9倍,Cmax值比人类治疗剂量时最高浓度高大约14倍时,微核实验中所见的结果也可以见到。
阿巴卡韦在细菌致畸性实验(有或没有代谢活化情况下)中,在浓度达到5000 g/板
时,均未观察到致突变性的证据。在L5178Y小鼠淋巴瘤细胞中进行的致突变性研究中,在无代谢活化情况下暴露于250 g/ml中24小时,阿巴卡韦有轻度致突变性。在有或无代谢活化情况下暴露3小时,阿巴卡韦对L5178Y细胞无致突变性。

生殖与致畸性
给予雄性和雌性大鼠每天500mg/kg的阿巴卡韦未发生交配行为或生殖的不良反应。
有人在大鼠和家兔中进行了生殖研究,经口给药剂量分别达每日1000mg/kg和
700mg/kg。在大鼠和家兔中,这些剂量分别为对人类推荐剂量的相关暴露量的35和8.5倍。当给予最大剂量时,在大鼠观察到了发育毒性(胎鼠体重和顶-臀长度下降)和胎鼠全身水肿和骨骼畸形的发生率增加。对怀胎大鼠的研究显示,阿巴卡韦可经胎盘转移至胎鼠。在一项生殖研究中发现,只有在500mg/kg/d的剂量(这一剂量对亲代有毒性)时才出现对于正在发育的胚胎和胎鼠发生毒性的证据(再吸收增加,胎鼠体重减轻)。大鼠中的这一剂量大约为人类通常剂量的暴露量的33倍。在家兔则无药物相关发育毒性的证据,并且胚仔畸形的发生率也不增加。

生产企业:

Glaxo Group Ltd

药品监管分级:

医保

药物分类:

抗病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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