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一直被视为活力与健康之源,输血更是现代医学治病救命的重要手段。外伤性失血、产后大出血、严重烧伤、各种血液病和施行大型手术都离不开输血治疗。
在科学技术还不能制造出人造血液的今天,临床用血只能来自健康人体。献血是以利他主义为基础,由健康人献出少量血液,去挽救他人生命的一种高尚行为,也是人与人之间爱心的交流,相互扶助的文明体现。血液是生命的源泉。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献血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的方针,落实市献血工作的各项措施,我区现以区人民医院检验科为基础,成立区中心血库,为全区各医疗单位提供安全有效的血液及血液制品。多年来在局、院两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级医疗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曾取得了一些成绩。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们会更加努力工作,竭诚为您服务。
目前,大兴区人民医院中心血库经过改扩建,已初具规模,24小时为您服务。
主要功能负责:血液质量控制,指导临床用血、进行输血前相容性检测,储血,发血,采、供血,做血液的初步检验等工作与管理。
人员配置:共13人,采血车2部,专业技术人员12人,包括:检验人员7名,护士2名,医生3名,司机1名。有8名人员均取得全国采、供血机构人员上岗证,7名人员取得H1V上岗证,6名人员取得血液相容性检测上岗证,中级以上职称人员6名,90%人员为大专以上学历。
中心血库布局尚合理,设有独立的血液储存室,成份分离室,生化室,H1V检测室,配血室及无偿献血室。辅助设备齐全,有直播专用电话,专用取血送血箱,计算机管理设备及传真机打印机等。基本设施齐全2-6度三洋贮血专用冰箱3台、20度以下三洋贮血浆低温冰柜3台、7020大型生化分析仪1台、酶标仪2台、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1台、低温离心机2台、溶浆机1台、血小板采集机1台等。
参加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5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参加本市无偿献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自公民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公民医疗用血,应当凭医疗机构主治医师出具的《医疗用血通知单》用血。公民享受优惠用血,必须向医疗机构提供《公民无偿献血证》, 《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证件。医疗机构在供血时,应当对提供的证件进行核验。
参加本市无偿献中的公民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医疗用血费用,享受公费医疗的,按公费医疗的规定予以报销;享受劳保医疗的,按劳保医疗的规定予以报销;不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可以在医疗用血后3个月内,凭《公民无偿献血证》,《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医院用血费收据, 到所在地区(县)献血办公室报销。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我们的献血车常年停在星城商厦门前采血,望各界健康人士踊跃参加。
咨询电话:69252774、60283090(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