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前用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具体用法因病而异,一般采用下述方法或遵医嘱。
全身给药:
皮下注射: 60-100万IU/m2/次,用2ml溶解液溶解,皮下注射每周3次,6周为一疗程。
静脉注射: 40-80万IU/m2/次,溶于500ml生理盐水,滴注2-4小时,每周3次,4-6周为一疗程。
区域或局部给药:
胸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腔积液,100万-200万IU/m2/次,尽量抽去腔内积液,每周1-2次,2-4周(或积液消失)为一疗程。
肿瘤病灶局部给药:根据瘤体大小决定给药剂量,隔日1次,每次每个病灶注射不少于10万单位,4~6周为一疗程。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发热、畏寒、肌肉酸痛,与用药剂量有关,也可有寒战高热,个别患者可出现恶心、呕吐,少数病人有皮疹、注射局部红肿等,所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本品大剂量使用时,国外报道有可能引起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表现为血压降低、末梢水肿、暂时性肾功能不全等,应立即停用,积极对症处理。本品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因此,本品与精神药物一同用药治疗后,可能会发生相互作用(例如麻醉药、止痛剂、止吐药、镇静剂、安定药)。
本品若与对肾脏有危害性的药物(例如氨基葡糖苷、镇痛消炎药),对骨髓有毒性的药物(例如细胞毒素的化学疗法),对心脏有毒害的药物(例如阿霉素)或肝毒性药物(例如氨甲蝶呤、天冬酰胺酶)并行给药时,会增强对这些器官系统的毒性作用。本品与任何抗肿瘤剂并行给药的安全性和药效尚未得到确证。
此外,由于使用本品而引起的肝、肾功能下降,会延缓并用药物清除,从而增加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的危险性。
已报道当本品连续的高剂量结合抗肿瘤剂对患者合并给药时,会引发过敏反应,尤其是甲氨咪胺、顺铂以及α-干扰素等抗肿瘤剂。这些反应包括红斑、瘙痒症以及低血压,而且这些反应发生在化学治疗的数小时之内某些患者在遇到这些情况时,需要治疗解决。本品与α-干扰素给患者合并给药治疗后,会增加心肌受损,包括心肌梗塞、心肌炎、心室运动功能减退以及严重的横纹肌瘤的病症。
当用α-干扰素及本品并行给药治疗后,观察到患者有恶化或引发一些自身免疫性和炎症性病症,包括月牙型IgA血管球性肾炎、眼睑重症肌无力、炎症性关节炎、甲状腺炎、大疱性类天疱疮。
尽管糖皮质素显示能够减轻本品引起的不良反应,包括发热、肾功能不全、高胆红素血症以及呼吸困难,但是该类药物与本品一同给药治疗会减弱本品的抗肿瘤效力,因此必须避免。
当β-阻断剂及其它抗高血压药与本品一起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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