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预防霍乱。
建议在2岁或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传播危险的成人中使用,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霍乱流行和受流行感染威胁地区的人群;
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
饮食业与食品加工业、医务防疫人员;
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人员;
军队执行野外战勤任务的人员;
野外特种作业人员;
港口、铁路沿线工作人员;
下水道、粪便、垃圾处理人员。本品供口服用。
初次免疫者须服本品三次,分别于0、7、28天口服,每次一粒。
接受过本品免疫的人员,可视疫情于流行季节前加强一次,方法、剂量同上。为取得更好效果应于餐后2小时服苗,服苗后1小时勿进食。
服苗后2天内忌食生冷、油腻、酸辣食品。
本品忌冻结,在低温冻结后不能使用。
胶囊经密封处理,裂开后不能使用。
过期失效,出现异味后不能使用。
任何急性感染或发热性疾病都需推迟口服本品,除非医生认为不服用会导致更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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