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
成人:
链球菌感染:一次118~236mg(1/2~1片),每6~8小时1次,疗程10日。
肺炎球菌感染:一次236~472mg(1~2片),每6小时1次,疗程至退热后至少2日。
葡萄球菌感染、螺旋体感染(奋森氏咽峡炎):一次236~472mg(1~2片),每6~8小时1次。预防风湿热复发:一次236mg(1片),一日2次。
预防心内膜炎:在拔牙或上呼吸道手术前1小时口服本品1.888g(8片),6小时后再加服944mg(4片)(27kg以下小儿剂量减半)。
小儿:
按体重,一次2.36~8.78mg/kg,每4小时1次;或一次3.54~13.22 mg/kg,每6小时1次;或一次4.72~17.765mg/kg,每8小时1次。使用本品前必须做青霉素皮试试验,皮试液浓度为500单位/ml,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过敏。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下列情况应慎用:
对诊断的干扰:
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治疗链球菌感染时疗程需10日,治疗结束后宜作细菌培养,以确定链球菌是否已清除。
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产β内酰胺酶细菌的抗菌活性;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