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的非何杰金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瘤;
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睾丸癌;
头颈部癌、支气管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
高剂量用于骨肉瘤,鞘内注射可用于预防和治疗脑膜白血病以及恶性淋巴瘤的神经侵犯,本品对银屑病也有一定疗效。
本品用注射用水2毫升溶解,可供静脉、肌内、动脉、鞘内注射;
用于急性白血病:肌肉或静脉注射,每次10~30mg,每周1~2次。儿童每日20~30/m2,每周一次,或视骨髓情况而定。
用于绒毛膜上皮癌或恶性葡萄胎:每日10~20mg,亦可溶于5%或10%的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静脉滴注,一日1次,5~10次为一疗程,总量80mg~100mg。
用于脑膜白血病:鞘内注射甲氨蝶呤每次一般6mg/m2,成人常用于5~12mg,最大不>12mg,一日1次,5天为一疗程。用于预防脑膜白血病时,每日10~15mg,一日1次,每隔6~8周一次。
用于实体瘤:
静脉一般20mg/m2/次。
亦可介入治疗。
高剂量并叶酸治疗某些肿瘤,方案根据肿瘤由医师判定,如骨肉瘤等。
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
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
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它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性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
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
骨髓抑制:主要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尤以应用大剂量或长期口服小剂量后,引起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致皮肤或内脏出血;
脱发、皮肤发红、瘙痒或皮疹,后者有时为对本品的过敏反应;
在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
鞘内注射后可能出现视力模糊、眩晕、头痛、意识障碍,甚至嗜睡或抽搐等。
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
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确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
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本品。
有肾病史或发现肾功能异常时,禁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未准备好解救药四氢叶酸钙(CF),未充分进行液体补充和碱化尿液时,也不能用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
大剂量甲氨蝶呤疗法易致严重副反应,须经住院并有可能随时监测其血药浓度时才能谨慎使用。滴注时不宜超过6小时,太慢易增加肾毒性;大剂量注射本品2~6小时后,可肌内注射甲酰四氢叶酸钙3~6mg,每6小时1次,注射1~4次,可减轻或预防副作用。
乙醇和其他对肝脏有损害药物,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对肝脏的毒性;
由于用本品后可引起血液中尿酸增多,在痛风或高尿酸血症患者应相应增加别嘌醇等药剂量;
本品可增加抗血凝作用,甚至引起肝脏凝血因子的缺少或(和)血小板减少症,因此与其他抗凝药同用时宜谨慎;
与保泰松和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因与蛋白质结合的竞争,可能会引起本品血清浓度的增高而导致毒性反应的出现;
口服卡那霉素可增加口服本品的吸收,而口服新霉素可减少其吸收。
与弱有机酸和水杨酸盐等同用,可抑制本品的肾排泄而导致血清药浓度增多,因此应酌情减少用量;
氨苯蝶啶、乙胺嘧啶等药物均有抗叶酸作用,如与本品同用可增加其毒副作用;
与氟尿嘧啶同用,或先用氟尿嘧啶后用本品,均可产生拮抗作用,但如先用本品,4~6小时后再用氟尿嘧啶则可产生协同作用,同样本品如与左旋门冬酰胺酶合用时也可导致减效,如用后者10日后或于本品用药后24小时内给左旋门冬酰胺酶,则可增效而减少对胃肠道和骨髓的毒副作用;有报道如在用本品前24小时或10分钟后用阿糖胞苷,可增加本品的抗癌活性。本品与放疗或其他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宜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