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如X联锁低免疫球蛋白血症,常见变异性免疫缺陷病,免疫球蛋白G亚型缺陷病等;
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陷病,如重症感染,新生儿败血症等;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川崎病;
其他,如重症系统红斑狼疮、原发和继发性抗磷脂综合征等。
用法:使用时,用带有滤网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输注速度:首次使用本品开始要慢,成人1.0ml/分钟(约10~20滴/分钟),持续15分钟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ml/分钟(约60滴/分钟)。儿童滴速酌情减慢。
用量:
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或低下症:首次剂量:400mg/kg体重;维持剂量:200~400mg/kg体重,给药间隔时间视病人血清IgG水平和病情而定,一般每月一次。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初始剂量:每日400mg/kg/体重,连续5日,维持剂量每次400mg/kg体重/次,间隔时间视血小板计数和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
川崎病:发病10日内应用,儿童治疗剂量2.0g/kg静脉滴注,一次输注。
重症感染: 200~300mg/kg体重/日,连续2~3日。
本品专供静脉输注用。
本品应单独输注,不得与其他药物混合输用。
本品应为澄清液体,如有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裂纹、过期失效,不可使用。
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有严重酸碱代谢紊乱的病人应慎用。
输注过程中若出现寒颤、发热,应暂停或减缓滴注速度。
本品为人血液制品,尽管经过筛检及病毒灭活处理,仍不能完全排除含有病毒等未知病原体而引起的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可能,使用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时,应查验和记录所用产品的生产企业和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