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配合狂犬病疫苗对被疯动物严重咬伤如头、脸、颈部或多部位咬伤者进行预防注射。
被疯动物咬伤后注射愈早愈好。咬后48小时内注射本品,可减少发病率。对已有狂犬病症状的患者,注射本品无效。用法:受伤部位应先进行处理。若伤口曾用其他化学药品处理过时,应冲洗干净。先在受伤部位进行浸润注射,余下的血清进行肌内注射。(头部咬伤可注射于颈背部肌肉)。
用量:注射量均按体重计算,每1Kg体重注射40IU,(特别严重可酌情增至80~100IU),在1~2日内分次注射,注射完毕后开始注射狂犬病疫苗。亦可同时注射狂犬病疫苗。过敏休克:可在注射中或注射后数分钟至数十分中内突然发生。患者突然表现沉郁或烦躁、脸色苍白或潮红、胸闷或气喘、出冷汗、恶心或腹痛、脉搏细速、血压下降、重者神志昏迷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以迅速死亡。
轻者注射肾上腺素后即可缓解;重者需输液输氧,使用升压药维持血压,并使用抗过敏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进行抢救。
血清病:主要症状为荨麻疹、发热、淋巴结肿大、局部浮肿,偶有蛋白尿、呕吐、关节痛,注射部位可出现红斑、瘙痒及水肿。
一般系在注射后7~14天发病,称为延缓型。亦有在注射后2~4天发病,称为加速型。对血清病应对症疗法,可使用钙剂或抗组织胺药物,一般数日至十数日即可痊愈。
制品混浊、有摇不散的沉淀、异物或西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过期失效者均不能使用。西林瓶打开后应一次用完。
每次注射须保存详细记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注射次数、上次注射后的反应情况、本次过敏试验结果及注射后反应情况、所用抗血清的生产单位名称及批号等。
使用抗血清特别注意防止过敏反应。注射前必须做过敏试验并详细询问既往过敏史。
凡本人及直系亲属曾有支气管哮喘、枯草热、湿疹或血管神经性水肿等病史,或对某种物质过敏,或本人过去曾注射马血清制剂者,均须特别提防过敏反应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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