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附破伤风疫苗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吸附破伤风疫苗
英文名称:Tetanus Vaccine, Adsorbed
商品名称:吸附破伤风疫苗
成份:

吸附破伤风疫苗

本品系用破伤风梭状芽孢杆菌菌种,在适宜培养基中培养产生的毒素经甲醛脱毒、精制,并加入氢氧化铝佐剂制成。为乳白色均匀混悬液,长时间放置佐剂下沉,溶液上层应无色澄明,但经振摇后能均匀分散,含硫柳汞防腐剂。

有效成分:破伤风类毒素。

辅料:氢氧化铝、氯化钠、硫柳汞。
适应症: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破伤风。
用法用量:

上臂三角肌肌肉注射,每1次人用计量0.5ml。剂量如下:

  1. 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者应按下表方法进行全程免疫。

  2. 经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之人员,自最后1次注射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注射本品。超过3年者,用本品加强注射1次。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除注射本品外,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

  3. 用含破伤风类毒素的混合制剂做过全程免疫者,以后每10年用本品加强注射1针即可。妊娠期妇女可在妊娠第4个月注射第1针,6~7个月时注射第2针,每1次注射0.5ml。

不良反应:
注射本品后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处理即自行消退。
禁忌:
  1. 患严重疾病、发热者。
  2. 有过敏史者。
  3. 注射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注意事项:
  1. 使用前检查包装容器、标签、外观、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2. 使用时应充分摇匀,如出现摇匀不散的凝块、异物、疫苗曾经冻结、疫苗瓶有裂纹或标签不清者,均不得使用。

  3. 注射后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注射第2针时应换另侧部位。

  4. 疫苗开启后必须在30分钟内用完。

  5.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备偶有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休息片刻。

  6. 严禁冻结。

生产企业: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
药物分类:
疫苗
相关药品: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
甲型肝炎灭活疫苗
流行性感冒病毒裂解疫苗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
重组人干扰素beta-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