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100mg/m2,连续3-5天,每隔3-4周重复用药。
白血病:一日60-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
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150mg/m2,连用3-4日。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若静脉滴注过速(<30分钟),可有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由于本品有明显骨髓抑制作用,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注意。
本品可抑制机体免疫防御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人体抗体产生。
化疗结束后3个月以内,不宜接种病毒疫苗。
本品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因此,与其它血浆蛋白结合的药物合用可影响本品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