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60分钟。
实体瘤:一日60-100mg/m2(体表面),连续3-5天,每隔3-4周重复用药。
白血病:一日50-100mg/m2(体表面),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
联合用药治疗,用药遵医嘱。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14日,20日左右可恢复。
消化道反应: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腹痛、腹泻等。
脱发。
乏力、头晕、头痛、发热、指趾麻木等。
静脉滴注速度过快,可出现低血压、心悸等反应。
本品经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的溶液只可静脉滴注给药,给药速度不可过快。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本品稀释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由于本品有明显骨髓抑制作用,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时应注意。
本品可抑制机体免疫防御机制,使疫苗接种不能激发人体抗体产生,化疗结束后3个月以内,不宜接种病毒疫苗。
本品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因此,与血浆蛋白结合率高的药物可影响本品的作用和排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