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长春新碱
辅料:乳糖、氢氧化钠急性白血病,尤其是儿童急性白血病,对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疗效显著。
恶性淋巴瘤。
生殖细胞肿瘤。
小细胞肺癌、尤文肉瘤、肾母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
乳腺癌、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消化道癌、黑色素瘤及多发性骨髓瘤等。
剂量限制性毒性是神经系统毒性,主要引起外周神经症状,如手指、神经毒性等,与累积量有关。足趾麻木、腱反射迟钝或消失,外周神经炎。腹痛、便秘,麻痹性肠梗阻偶见。运动神经、感觉神经和脑神经也可受到破坏,并产生相应症状。神经毒性常发生于40岁以上者,儿童的耐受性好于成人,恶性淋巴瘤病人出现神经毒性的倾向高于其他肿瘤病人。
骨髓抑制和消化道反应较轻。
有局部组织刺激作用,药液不能外漏,否则可引起局部坏死。
可见脱发,偶见血压的改变。
仅用于静脉注射,漏于皮下可导致组织坏死、蜂窝织炎。一旦漏出或可疑外漏,应立即停止输液,并予相应处理(参考氮芥外漏的处理)。
防止药液溅入眼内,一旦发生应立即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以后应用地塞米松眼膏保护。
冲入静脉时避免日光直接照射。
肝功能异常时减量使用。
吡咯系列抗真菌剂(伊曲康唑),增加肌肉神经系统的副作用。如发现有副作用,应进行减量、暂停或停药等适当处理。伊曲康唑有阻碍肝细胞色素P-450 3A的作用,长春新碱通过肝细胞染色素P-450 3A代谢,合用可使长春新碱代谢受抑制。
与苯妥英钠合用,降低苯妥英钠吸收,或使代谢亢进。
与含铂的抗亚、恶性肿瘤剂合用,可能增强第8对脑神经障碍。
与L-天冬酰胺酶合用,可能增强神经系统及血液系统的障碍。为将毒性控制到最小,可将硫酸长春新碱在L-天冬酰胺酶给药前12-24小时以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