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本品需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须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
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以下剂量供参考(适用于成年人及小孩):
肾脏毒性: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
消化系统: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l-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
造血系统: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
耳毒性: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须特殊处理。
神经毒性:多见于总量超过3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
过敏反应: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性发热反应等,都可能出现。
其他:
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
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
心脏毒性:少见心率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
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
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淀。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男子乳房女性化等现象。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ynaod综合症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他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神经炎等。
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检查:肝、肾功能全血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计数。通常须待器官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
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须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应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
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
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须饮用足够的水。
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吡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节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抗组胺药、酚噻嗪类药或噻吨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
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
与各种骨髓抑制剂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
青霉胺或其它的螯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螯合剂同时应用。
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
顺铂化疗期间,由于其它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如头孢菌素和氨基甙)会增加顺铂的毒性,须避免合并使用。慎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
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以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生殖毒性
本品孕妇应用可导致胎儿损害。小鼠试验中本品表现出致畸性和胚胎毒性。若妊娠期间应用,或给药期间发现怀孕,应告之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应劝告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避免怀孕。有报道在人乳汁中检测到本品,故建议母亲应用本品时中止授乳。
遗传毒性
本品在细胞试验中表现出致突变性,使组织培养的动物细胞出现染色体畸变。
致癌毒性
进行了BDIX(共50只)给药的致癌性试验,本品腹腔给药3周,1mg/kg/周,结果首次给药的455天内,33只动物死亡,其中13只死于恶性肿瘤;12只为白血病,1只为肾脏纤维肉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