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化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化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对于放疗病人,本品起始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200—300mg/m2,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50ml中,在放疗开始前30分钟静脉滴注,15分钟滴完。
推荐用止吐疗法,即在给予本品前及同时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及5- HT3受体拮抗剂。
如果收缩压比表中所列基准值降低明显,应停止本品输注。
如血压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且患者无症状,可重新开始注射。
头晕、恶心、呕吐、乏力等,但患者可耐受。
用药期间,一过性的血压轻度下降,一般5-15分钟内缓解,小于3%的患者因血压降低明显而需停药。
推荐剂量下,小于1%的患者出现血钙浓度轻度降低。
个别患者可出现轻度嗜睡、喷嚏、面部温热感等。
由于用药时可能引起短暂的低血压反应,故注意采用平卧位。
本品只有在放化疗前即刻使用才显示出有效的保护作用,而在放化疗前或后数小时应用则无保护作用,这与其药代动力学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