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口服,作为甲氨喋呤的”解救”疗法,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
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日剂量5~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
用于贫血,每日口服15mg。
与5-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在5-Fu用药前半小时口服。
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本品不应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
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脱水、肠梗阻、胸腔积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有加大。
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后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测:
治疗前观察肌酐清除率;
甲氨喋呤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测;
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如用药后24小时肌酐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甲氨喋呤用药前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值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300ml/m2体表面积);
本品不应与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喋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并对给药剂量有所要求,血浆浓度应等于或大于甲氨喋呤浓度。
本品较大剂量与巴比妥、扑米酮或苯妥英钠同用,可影响抗癫痫作用。
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