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酒石酸长春瑞滨
辅料:甘露醇静脉输注。
剂量:按长春瑞滨计,单药治疗按体表面积一次25~30mg/m2,于每1、8天各一次,21天为一周期,2~3周期为一疗程。联合化疗剂量随化疗方案而定。
应用方法:将药物溶于50ml生理盐水,在6~10分钟内静脉输注,注射完毕后用250~500ml生理盐水冲洗静脉。必须确认注射针头在静脉内方可开始注射,药物若渗出静脉将引起局部强烈刺激反应,一旦药液外漏应立即停止注药,余药另换静脉注入。如药物不慎进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等渗液冲洗。剂量限制性毒性为骨髓抑制,表现在粒细胞减少,贫血,偶见血小板降低。
其他常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脱发。
注射静脉出现不同程度的刺激反应,有时可发生静脉炎。
神经毒性较VCR轻,周围神经毒性一般限于深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少见,长期治疗可出现下肢无力。
植物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小肠麻痹引起的便秘,麻痹性肠梗阻罕见。
偶有心律失常、呼吸困难、支气管痉挛、肝功能受损等。
肝功能不全时应减少用药剂量。
肾功能不全时应慎用。
治疗必须在严密的血液学监测下进行,当粒细胞<3000/mm3时,应暂停。
避免药液污染眼球及其他部位,一旦污染,应立即用水冲洗。
本品必须严格的经静脉给药。静注药外漏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甚至出现坏死,应立即停注,局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