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顺铂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顺铂
英文名称:Cisplati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注射用顺铂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顺铂。

辅料为:甘露醇,注射用水。
适应症:
小细胞与非小细胞肺癌、睾丸癌、卵巢癌、宫颈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膀胱癌、黑色素瘤、肉瘤、头颈部肿瘤及各种鳞状上皮癌和恶性淋巴瘤的治疗。
用法用量:

顺铂仅能由静脉、动脉或腔内给药,通常采用静脉滴注方式给药。本品需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静脉滴注。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

剂量视化疗效果和个体反应而定。以下剂量供参考(适用于成年人及小孩):

化疗次数 每次用量(mg/m2
单次(每四周一次) 50-120
每周一次,共两次 50
每天一次,连用五天 15-20

疗程依临床疗效而定,每3-4周重复疗程。

本品可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单一使用亦可。联合用药时,用量需随疗程作适当调整。
不良反应:
  1. 肾脏毒性:

    单次中、大剂量用药后,偶会出现轻微、可逆的肾功能障碍,可出现微量血尿。多次高剂量和短期内重复用药,会出现不可逆的肾功能障碍,严重时肾小管坏死导致无尿和尿毒症。

  2. 消化系统:

    包括恶心、呕吐、食欲减低和腹泻等,反应常在给药后l~6小时内发生,最长不超过24~48小时。偶见肝功能障碍血清转氨酶增加,停药后可恢复。

  3. 造血系统:

    表现为白细胞和(或)血小板的减少,一般与用药剂量有关。骨髓抑制一般在3周左右达高峰,4~6周恢复。

  4. 耳毒性:

    可出现耳鸣和高频听力减低,多为可逆性,不需特殊处理。

  5. 神经毒性:

    多见于总量超过300mg/m2的患者,周围神经损伤多见,表现为运动失调、肌痛、上下肢感觉异常等,少数病人可能出现大脑功能障碍;亦可出现癫痫、球后视神经炎等。

  6. 全身反应:

    如心率加快、血压降低、呼吸困难、面部水肿、变态反应性发热等,都可能出现。

  7. 其它:

    • 高尿酸血症:常出现腿肿胀和关节痛。

    • 血浆电解质紊乱:低镁血症、低钙血症、肌肉痉挛。

    • 心脏毒性:少见心律失常、心电图改变、心动过缓或过速、心功能不全等。

    • 免疫系统:会出现免疫抑制反应。

    • 牙龈变化:牙龈会有铂金属沉积。

    患者接受动脉或静脉注射的肢体可能出现局部肿胀、疼痛、红斑及皮肤溃疡、局部静脉炎等少见,也有可能出现脱发、精子卵子形成障碍、男性乳房女性化等现象。

    继发性非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的出现与顺铂化疗使用有关。

    血管性病变,如脑缺血、冠状动脉缺血、外周血管障碍类似Raynaud综合征等副作用少见,但可能与顺铂使用有关。

禁忌:
对顺铂和其它含铂制剂过敏者、怀孕、哺乳期、骨髓机能减退、严重肾功能损害、失水过多、水痘、带状疱疹、痛风、高尿酸血症、近期感染及因顺铂而引起的外周神经病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下列患者用药应特别慎重:

    既往有肾病史、造血系统功能不全、听神经功能障碍、用药前曾接受其它化疗或放射治疗、及非顺铂引起的外周一神经炎等。

  2. 治疗前后、治疗期间和每一疗程之前,应作如下检查:肝、肾功能、全血细胞计数、血钙以及听神经功能、神经系统功能等检查。此外,在治疗期间,每周应检查全血细胞计数,通常需待器管功能恢复正常后,才可重复下一疗程。

  3. 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治疗后若想怀孕,需事先进行遗传学咨询。

  4. 顺铂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

  5. 本品应避免接触铝金属(如铝金属注射针器等)。

  6. 在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病人必需饮用足够的水分。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呲酮(sulfinpyrazone)合用时,由于顺铂可能提高血液中尿酸的水平,必须调整其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与痛风。

  2. 抗血胺药、酚噻嗪类或噻吨类药(thioxanthene)与顺铂合用,可能掩盖耳毒性的症状,如耳鸣、眩晕等。

  3. 顺铂诱发的肾功能损害可导致博来霉素(甚至小剂量)的毒性反应。

  4. 与各种骨髓抑制或放射治疗同用,可增加毒性作用,用量应减少。

  5. 青霉胺或其它的蝥合剂,会减弱顺铂的活性,故本品不应与蝥合剂同时应用。

  6. 与异环磷酰胺合用,会加重蛋白尿,同时有可能会增加耳毒性。

  7. 顺铂化疗期间,由于其它具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例如头孢菌素或氨基甙)会增加顺铂的毒性,需避免合并使用。禁用诸如速尿等利尿剂以增加尿量。

  8. 病人接受顺铂化疗后至少三个月,才可能接受病毒疫苗接种。

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本品孕妇应用可导致胎儿损害。小鼠试验中本品表现出致畸性和胚胎毒性。若妊娠期间应用,或给药期间发生怀孕,应告知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性。应劝告有生育可能的妇女避免怀孕。有报道在人乳汁中检测到本品,故建议母亲应用本品时终止授乳。

遗传毒性:本品在细菌试验中表现出致突变性,使组织培养的动物细胞出现染色体畸变。

致癌性:进行了BDIX大鼠(共50只)给药的致癌性试验,本品腹腔给药3周,1mg/kg/周,结果首次给药的455天内,33只动物死亡,其中13只死于恶性肿瘤;12只为白血病,1只为肾脏纤维肉瘤。
生产企业: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其他肿瘤用药及支持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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