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本品尚用于:
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中枢神经病变所致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已酸为少。
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应用本品的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宜慎用。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
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与青霉素、尿激酶等溶栓剂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口服避孕药、雌激素或凝血酶原复合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