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
预防用:治疗高凝血状态时,一次100单位(1支),以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后,加到25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以每分钟45~50滴的速度进行静脉滴注,一日1次。14天为一个疗程。
治疗用: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好,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每日使用1次,每次用200~300单位(2~3支),加到5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稀释进行静脉滴注,7~10天为一个疗程。若患者一般状况较差,除第一次使用100单位(1支)外,以后可隔日用200单位(2支)进行静脉滴注,一个疗程仍为7~10天。
可发生创面、注射部位、皮肤及黏膜出血。
可引起头痛、头晕或氨基转移酶(转氨酶)升高。极少量病人可致过敏反应。
本品是一种蛋白酶制剂,有一定的抗原性,临床使用前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成1U/ml进行皮试,15分钟观察结果,红晕直径不超过1cm或伪足不超过3个为阴性。皮试阳性反应者应禁用。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患肢胀麻、酸痛、头胀痛、发热感、出汗、多眠等,可自行消失或缓解,不需特殊处理。
用药过程中如出现血尿或皮下出血点,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症处理。
血小板<80×109/L应停药观察。严重高血压应控制在180/110mmHg以下才能应用,若舒张压偏高应使用5%葡萄糖溶液作稀释液,而不用0.9%氯化钠注射液。糖尿病患者则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作稀释液,而不用5%葡萄糖溶液。
两个疗程之间应间隔5~7天。
使用时应检查药液有无浑浊,沉淀现象,若有上述现象不得使用。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