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剂量
深部皮下注射
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每8小时5000~10000单位或每12小时10000~20000单位,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静脉注射
首次5000~10000单位,以后按体重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确定。用前先以氯化钠注射液50~100ml稀释。
静脉滴注
每日20000~40000单位,加至氯化钠注射液1000ml中24小时持续点滴,之前常先以5000单位静脉注射作为初始剂量。
预防性应用
术前2小时深部皮下注射5000单位,之后每8~12小时重复上述剂量,持续7天。
儿童剂量
静脉注射
首次剂量按体重50单位/kg,之后每4小时50~100单位/kg,或根据凝血试验监测结果调整。
静脉滴注
首次50单位/kg,之后50~100单位/kg,每4小时一次,或按体表面积10000~20000单位/m2 ,24小时持续点滴,亦可根据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或KPTT)试验结果确定。对于心血管外科手术,其首次剂量及持续60分钟以内的手术用量同成人常用量。 对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每4小时25~50单位/kg持续静脉点滴。若4~8小时后病情无好转即应停用。
局部刺激,可见注射局部小结节和血肿,数日后自行消失。
长期用药可引起出血,血小板减少及骨质疏松等。
过敏反应较少见。
肝肾功能不全、出血性器质性病变、视网膜血管疾患、服用抗凝血药者应慎用。
本品不可肌肉注射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