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由高效表达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的大肠杆菌,经发酵、分离和高纯度化制成。
辅料为人血白蛋白、甘露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症癌化疗或放疗后3-10μg/kg/d,皮下注射持续5-7天(注意:本药不应与抗癌化疗药同时使用,应在化疗停止24小时后方可使用),根据白细胞回升速度和水平,确定维持量。
用1ml的无菌生理盐水溶解(切勿剧烈振荡),可在腹部、大腿外侧或上臂三角肌处进行皮下注射(要求:注射后局部皮肤隆起约1cm2,以便药物慢慢吸收)。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分有过敏史的病人。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病人。
对rhGM-CSF或该制剂中任何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
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紫癜的病人禁用。
本品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使用。病人对rhGM-CSF的治疗反应和耐受性个体差异较大,为此应在治疗前及开始治疗后定期观察外周血白细胞或中性粒细胞,血小板数据的变化。血象恢复正常后立即停药或采用维持剂量。
本品属蛋白质类药物,用前应检查是否发生浑浊,如有异常,不得使用。
木品不应与抗肿瘤放、化疗药同时使用,如要进行下一疗程的抗肿瘤放、化疗,应停药至少48小时后,方可继续治疗。
孕妇、高血压患者及有癫痫病史者慎用。
使用前仔细检查,如发现瓶子有破损,溶解不完全者均不得使用,溶解后的药剂应一次用完。
本品与化疗药物同时使用,可加重骨髓毒性,因而不宜与化疗药物同时使用,应于化疗结束后24-48小时使用。
本品可引起血浆白蛋白降低,因此,同时使用具有血浆白蛋白高结合的药物应注意调整卦物的剂量。
注射丙种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品。
长期毒性:
大鼠的长期毒性:给wistar大鼠连续腹腔注射90天rhGM-CSF40μ KD未见明显毒性反应,可认为rhGM-CSF40μ KD是无毒剂量,此量为临床人常用剂量的8倍。rhGM-CSF 80μ KD可产生轻度毒性反应。rhGM-CSF 160μ KD可引起大鼠食欲减退,体重增长受抑制。血红蛋白下降,尿液隐血和蛋白阳性,肌酐明显升高,肾和肝脏有较明显的病理变化,提示rhGM-CSF 160μ KD是大鼠明显中毒剂量,中毒靶器官为肾和肝脏。上述变化在停药后30天已经恢复或已见恢复。
犬长期毒性试验:给Beagle犬连续静脉注射30天,rhGM-CSF 15μ KD未产生明显毒性反应,可认为是安全剂量。该剂量为临床人拟用剂量和国外同类产品临床常用剂量的3倍。rhGM-CSF 45μ KD可产生轻度的毒性反应,其主要表现为部分动物发热,骨髓细胞抑制,以及对肝脏和肾脏产生较轻的可逆性病理损伤。rhGM-CSF 135μ KD叫产生明显的毒性反应,表现为间歇性体温升高,食欲减退,心率减慢,骨髓有核细胞数减少,蛋白尿以及肝、肾组织药物性病理改变。停药后30天,这些药物性损伤基本恢复。提示其毒性作用的靶器官是其药理作用的效应组织,骨髓、肝脏、肾脏。
过敏试验:结果表明rhGM-CSF无致敏作用。(稳定剂人血白蛋白也未见致敏作用)。
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CHO细胞)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苦参素氯化钠注射液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注射用辅酶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