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钴胺
辅科:甘露醇、依地酸二钠周围神经病
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可按年龄,症状酌情增减。
巨红细胞性贫血
成人一次0.5mg,一日1次,一周3次,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给药约两个月后,作为维持治疗每隔1-3个月可给予一次0.5mg。
严重不良反应(频度不明)
过敏反应:会引起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如果出现这种反应,应立即中止用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其它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皮疹(<0.1%),如果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应停止用药。
其它:头痛,发烧感(<0.1%);出汗、肌内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频度不明)。如果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应停止用药。
如果使用一个月后仍不见效.则不必继续无目的地使用。
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给药时
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应注意避光。
肌内注射时
肌内注射时为避免对组织,神经的影响,应注意如下几点:
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且对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幼儿要特别小心。
注意避开神经分布密集的部位。
注意针扎入时,如有剧痛,血液逆流的情况,应立即拔出针头,换部位注射。
安瓿打开时
本品为一点折割安瓿,将安瓿的切割部位用酒精棉等擦拭后,再切割。
为了确保储存质量稳定,采用遮光材料包装,从遮光材料中取出后应立即使用。
急性毒性LD50(mg/kg)
亚急性毒性
给狗静注90天0.5、5.0、50.0mg/kg/日,在各个给药组中,一般症状,体重,血液及器官重量等均无特殊变化,病理组织学检查中,通过显微镜观察发现,剂量为50.0mg/kg的肾近位尿细管上皮细胞内增加了嗜酸性颗粒,通过电子显徽镜观察发现了溶媒体的增加,其他器官无变化。
慢性毒性
给狗静注12个月0.5、5.0、50.0mg/kg/日,在各个给药组中,一般症状、体重、血液及器官重量等均无变化,病理组织学检查中,通过显微镜观察发现,剂量为5.0mg/kg以上的肾近位尿细管上皮细胞内增加了嗜酸性颗粒。通过电子显微镜观察发现了溶媒体的增加,又在剂量50.0mg/kg试验中发现了在肾小球系膜细胞的溶媒体及肝枯否氏细胞的增加。
生殖试验
在大白鼠的妊娠前及妊娠初期、器官形成期、围产期及哺乳期,静注0.5、5.0、50.0mg/kg/日,对胎仔及新生仔无异常所见及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