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以及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必要时也可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
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Graves’眼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
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
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
长期使用可引起库欣综合征。
兴奋、不安、定向力障碍、抑郁等精神症状。
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停药后综合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功能减退引起的乏力、软弱、恶心、呕吐、血压偏低等。
对某些感染性疾病慎用,必要时应同时用抗感染药,如感染不易控制应停药。
甲状腺功能低下、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
停药时应逐渐减量或同时使用促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非甾体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 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三环类抗抑制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糖尿病患者应用本药时可使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与免疫抑制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与生长
分子式:C23H30O6
分子量:4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