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剂联台用于治疗青光眼。检眼镜检查后可用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药的作用。
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
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
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
如意外服用,需蛤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慢性青光眼,0.5%-4%的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息性发作期,1%~2%溶液一次1谪,每5-1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1~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瞩闭角型青光的发作)。
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粱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2~3滴。
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
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
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
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本品与β受体阻断剂、碳酸酐酶抑制剂、α和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或高渗脱水剂联台使用有协同作用。
本品与拉坦前列素合用可降低葡萄膜巩膜途径房水流出的量,减低降眼压作用。
与局部抗胆碱药物合用将干扰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适量的全身抗胆碱药物合用,因全身用药到达眼部的浓度很低,通常不影响本品的降眼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