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毛果芸香碱,
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慢性青光眼,0.5%~4%溶液,一次1滴,一日1~4次。
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急性发作期,1%~2%溶液一次1滴,每5~l0分钟滴眼1次,3~6次后每1~3小时滴眼1次,直至眼压下降 (注意:对侧眼每6~8小时滴眼1次,以防对侧眼闭角型青光眼的发作)。
缩瞳:对抗散瞳作用,1%溶液滴眼1滴2~3次;先天性青光眼房角切开或外路小梁切开术前,1%溶液,一般滴眼1~2次;虹膜切除术前,2%溶液,一次1滴。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
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哮喘,急性角膜炎慎用。
瞳孔缩小常引起暗适应困难,应告知需在夜间开车或从事照明不好的危险职业的患者特别小心。
定期检查眼压。如出现视力改变,需查视力、视野、眼压描记及房角等,根据病情变化改变用药及治疗方案。
为避免吸收过多引起全身不良反应,滴眼后需用手指压迫泪囊部1~2分钟。
如意外服用,需给予催吐或洗胃;如过多吸收出现全身中毒反应,应使用阿托品类抗胆碱药进行对抗治疗。
眼用制剂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本品与β受体阻断剂、碳酸酐酶抑制剂、α和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或高渗脱水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
本品与拉坦前列素合用可降低葡萄膜巩膜途径房水流出的量,减低降眼压作用。
与局部抗胆碱药物合用将干扰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适量的全身抗胆碱药物合用,因全身用药到达眼部的浓度很低,通常不影响本品的降眼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