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治疗期间,本品连续静脉注入的剂量为3.5μg/公斤体重/小时。另有医嘱者除外。
一次饱和剂量的注射
最初,一个本品饱和剂量单位为3.5μg/公斤体重(如果患者体重75公斤,本品需用250μg),使用1ml无菌、等渗、无热原的氯化钠溶液将其稀释,进行缓慢(超过1分钟)静脉注射。维持剂量的注入
在使用本品进行连续静脉滴注的维持治疗时,应按照通常推荐的剂量(3.5μg/公斤体重/小时)。
连续注入,剂量举例如下:
在临床治疗中,国际上通常使用的统一摄入量为250μg/小时。即:每12小时3mg,或每24小时两次,每次3mg。由于本品的半衰期很短,因此中断注入的时间应尽可能不要超过1分钟。反弹现象能够延迟本品的治疗效果和延长本品的持续治疗时间。为使激素的血浆水平保持稳定,注入的改变必须尽快完成。给药途径:
例如:体重70-75公斤,注入持续12小时,请参照下述方法:
静脉推注
将3mg干燥本品用36ml无菌、无热原、等渗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将稀释后的溶液吸入到50ml推注注射器中,将推注器调整为每小时3ml,即:每小时250μg本品,即可。
静脉滴注
将3mg干燥本品用480ml无菌、无热原、等渗的氯化钠溶液稀释。滴注速度调整到确保每小时40ml,即:每小时250μg本品,即可。
持续时间:
根据适应症的不同,静脉注入持续时间如下
50-60小时
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糜烂性和出血性胃炎。
120-140小时
胰腺外科手术后并发症的预防。
5-14天
消化道和胰腺手术后的漏管。
为防止反弹效应,在漏管分泌停止后,应继续使用本品治疗1-3天。建议逐步减少剂量。
注意:
鉴于微生物方面的安全性,现成即用的本品溶液在准备完毕后应立即使用,在任何情况下放置超过24小时均禁止使用。
由于本品的半衰期很短,因此中断注入的时间应尽可能不要超过1分钟。反弹现象能够延迟本品的治疗效果和延长本品的持续治疗时间(详见注意事项】)。
为使激素的血浆水平保持稳定,注入的速度应保持均等和连续。
常见副作用:
快速静脉注射本品时可见干呕,面部潮红和短期的血压升高。这些现象可以通过缓慢注射(超过1分钟)加以避免。有时可见腹痛(胃痉挛)、恶心呕吐、眩晕、腹泻和面部潮红,以及全身发痒。
糖类代谢:
由于本品对胰高血糖素的分泌具有阻断作用,因此开始使用本品时会出现血糖降低的现象。在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患者中,在胰岛素治疗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使用本品将引起血糖水平的降低(低血糖)。这种血糖的减少是暂时性的,由于同时产生的对胰岛素分泌的抑制,在2-3小时后,血糖将升高(高血糖)。
开始使用本品30分钟后随着低血糖的出现,胰岛索分泌加剧。鉴于以上原因,在本品治疗开始后的短时间内和整个治疗期间,定期进行血糖的监测十分必要。
如果可能,应避免胰岛素治疗时昕需的糖类。
呼吸系统:
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偶见可治愈的呼吸抑制现象。该现象与本品间的相关性未被证实。
血凝作用:
静脉注入本品将出现血小板聚集(血凝系统)的负面效应。以及在使用本品的第二天偶见的血小板浓度(血小板计数减少)显著减少。
心血管系统:
有时可见室性早搏(心跳超过通常基础心率)。水及电解质代谢:
注入本品后,有时可见水中毒(水分过量)和低尿钠。最终导致低渗昏迷。
使用本品可出现肾血浆流量快速明显减少,肾小球滤过量及尿量减少,同时尿的重量摩尔渗透压浓度升高,因此,在治疗期间应对尿量和电解质代谢进行定期检测。对本品过敏者、幼儿及16岁以下儿童、在妊娠期、后围产期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
动脉异常出血应用外科手术治疗(内窥镜监控)。由于过敏的危险不能排除,因此不可使用本品重复治疗。
由于在还原糖和氨基酸之间可能发生Maillard反应,因此本品不应与葡萄糖或果糖溶液混合。
由于本品的半衰期很短,因此中断注入的时间应尽可能不要超过1分钟(详见【用法用量】)。
在治疗期间应定时(大约间隔3-4小时)监测血糖水平。(另见【不良反应】)。
排尿和电解质代谢情况应定期检查(详见【不良反应】)。
本品与心得安(β-受体阻断剂)联合使用时,可加剧与本品相关的血糖升高。本品与酚妥拉明(高血压治疗用药)联合使用时,能促使由于本品所引起的血糖浓度的变化减少。
本品能够延长巴比妥盐的睡眠时间;本品能增强戊四氯的效果。
近期服用以上药物也可能导致上述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