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各种类型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包括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
在Graves病中尤其适用于:
口服用药。
成人用量
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分三个阶段。
治疗阶段:一日300~400mg(6~8片),分3~4次服用,重症甲亢可适当加量,极量一日600mg(12片),症状控制之后逐渐减量,一般需要1~3个月;
减量阶段:根据病情、血压及血TSH水平酌情减量,一次可减量50~100mg(1~2片),3~4周减量一次;
维持量阶段:一日25~150mg(半片~3片),需服药6~12个月甚至更长。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手术前准备:术前服用本药使甲状腺功能恢复到正常或接近正常,然后加服两周碘剂再进行手术,每次100mg(2片),一日3~4次,术前1~2日停服本药。
作为放射性碘治疗的辅助治疗:需放射性碘治疗的重症甲亢患者,可先服本药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后症状还未缓解者,可短期用药,每次100mg(2片),一日三次。
儿童用量,开始剂量每日4mg/kg体重,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较多见的为皮疹或皮肤瘙痒,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脱性皮炎。
血液系统不良反应较重,多见轻度粒细胞减少;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凝血因子Ⅶ减少;也可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症。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肝炎(可发生黄疸,停药后黄疸可持续至10周才消退)、间质性肺炎(伴咳嗽、气促)、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
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AST、ALT、ALP、BIL升高;
外周血白细胞偏低和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与抗凝药合用,可增强抗凝作用;
磺胺类、对氨基水杨酸、保泰松、巴比妥类、酚妥拉明、妥拉唑林、维生素B12、磺酰脲类等都有抑制甲状腺功能和引起甲状腺肿大的作用,故合用本药需注意;
服用本药应避免与含碘药物或食物合用,以免病情加重,使抗甲状腺药需要量增加或用药时间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