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复方制剂,其详细组份见规格
本品辅料为精制蛋黄卵磷脂、甘油和注射用水,用适量氢氧化钠调节pH。静脉滴注。
除非另外规定或根据能量需要而定,建议剂量:按体重一日静脉滴注本品10% 10~20ml/kg或本品20% 5~10ml/kg,相当于1~2g(2g为最大推荐剂量)脂肪/kg。
输注速度:最大速度为按体重一小时静脉滴注本品10% 1.25ml/kg或20%0.625ml/kg(相当于0,125g脂肪/kg)。在开始使用本品进行肠外营养治疗时,建议用较慢的速度,即按体重一小时0.05g脂肪/kg进行滴注。
本品可单独输注或配制成“全合一”营养混合液进行输注。只有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将其它药品加入本品内。
通过静脉输注时,如果需要,本品可以与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和葡萄糖注射液一起输注。本品与氨基酸和/或糖溶液一起输注时,应使用单独的输注系统和静脉。如果本品要通过一个共同的最后输注通道时(旁路,Y型管),必须保证所有溶液具有可配伍性。
不能使用孔径为0.2μm的滤过器,因为脂肪乳乳粒不能通过这些滤过器。使用前摇匀!
患者在肠外营养治疗期间均可使用本品。使用本品后可能发生的早期不良反应是:
如果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或输入脂肪乳时血清甘油三酯浓度高于3mmol/L,应停止输注,如果需要,应减低剂量后再输注。
如果有显著的反应性血糖升高,也应停止输注。
如果有严重的超剂量,并且没有同时给予碳水化合物,可能会发生代谢性酸中毒。
要密切注意过量综合征的发生可能性。过量综合征可能由于不同病例的遗传因素导致代谢不同而引起,发生的快慢也不同;而且由于所患疾病的不同,发生的剂量也不同。
过量综合征表现为如下症状:
严重凝血障碍、休克和虚脱、妊娠、急性血栓栓塞、伴有酸中毒和缺氧的严重脓毒血症、脂肪栓塞、急性心肌梗塞和中风、酮症酸中毒昏迷和糖尿病性前期昏迷。
输液过程中出现甘油三酯蓄积时,以下也将禁忌:
脂类代谢障碍、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网状内皮系统障碍、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胃肠外营养的一般禁忌:各种原因引起的酸中毒、未治疗的水电解质代谢紊乱(低渗性脱水、低血钾、水潴留)、代谢不稳定、肝内胆汁淤积。应定期检查血清甘油三酯、血糖、酸碱平衡、血电解质、液体出入量及血常规,脂肪乳输注过程中,血清甘油三酯浓度不应超过3mmol/L。
加入多价阳离子(如钙)可能发生不相容,特别当钙与肝素结合时更是如此。只有当可配伍性得到证实时,本品才能与其他注射液、电解质浓缩液或药物混合。
对大豆或其它蛋白质高度敏感的病人慎用。
只有在溶液均匀和容器未损坏时使用。
本品在加入其他成份后不能继续贮存。
本品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以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
葡萄糖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