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量
每日剂量:按体重一日输注本品1ml~2ml/kg,相当于鱼油0.1g~0.2g。以体重70kg患者为例,其每日输注量为70ml~140ml。
最大滴注速度:按体重一小时的滴注速度不可超过0.5ml/kg,相当于不超过鱼油0.05g/kg。
应严格控制最大滴注速度,否则血清甘油三酯会出现大幅升高。
本品应与其它脂肪乳同时使用。脂肪输注总剂量为按体重一日1~2g/kg,本品所提供的鱼油应占每日脂肪输入量10%~20%。
通过中心静脉或外周静脉输注。 使用前应摇匀。在相容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本品混合其它脂肪乳剂后,可与其它输液(如:氨基酸溶液、碳水化合物溶液)同时输注。
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4周。
或遵医嘱。本品有可能造成患者出血时间延长及血小板聚集抑制。极少数患者可能感觉鱼腥味。
输注脂肪乳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
应注意代谢超负荷现象。代谢超负荷可能是先天性个体代谢差异或者患者疾病状况下不适宜的输注剂量和输注速度所致。本品与棉子油脂肪乳合用时要特别注意。
代谢超负荷可能有以下症状:
肝肿大伴或不伴黄疸
凝血指标改变(如:出血时间、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血小板计数)
脾肿大
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出血及出血倾向
肝功能病理性改变
发烧
高血脂
头疼、胃痛、疲劳
高血糖
脂质代谢受损
严重出血性疾病
某些急症及危及生命的状况,如:
由于缺少临床经验,本品不可用于严重肝功能或肾功能不全患者。
由于临床经验有限,本品不可用于早产儿、新生儿、婴儿以及儿童。
胃肠外营养的一般禁忌症:
应每日检查血清甘油三酯水平。
应定期检查血糖、酸碱平衡、体液平衡、血清电解质、血细胞计数,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还应定期检查出血时间。
脂肪乳输注期间,血清甘油三酯浓度不应超过3mmol/L。
使用本品有可能延长出血时间,抑制血小板凝集,因此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本品开启后应立即在无菌条件下与脂肪乳或含脂溶性维生素的脂肪乳混合。在25°C以下,该混合液的物理与化学稳定性可保持24小时不变。本品一旦与脂肪乳、脂肪乳及脂溶性维生素混合后应尽早使用,配制后的混合液应在24小时内完成输注。
开瓶后一次未配制完的药液应予以丢弃,未使用完的已配制的药液也应予以丢弃。
当与其他脂肪乳同时使用或稀释使用时,本品所提供的鱼油应占每日脂肪提供量的10%~20%。
使用前轻摇本品。
只有在溶液均匀和容器未损坏时使用。
如有可能,输注过程中应使用不含邻苯二钾酸盐的设备。与多价阳离子(如钙离子)混合使用时,可能出现不相容性,尤其是与肝素共用时。
使用本品有可能导致出血时间延长与血小板的凝集出现抑制,因此同时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给予本品时要特别小心,可以考虑减少抗凝剂的使用量。
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
葡萄糖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