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不宜与磺胺类药物、对氨水杨酸配伍使用。
注射后剩余药液不能储存再用,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能应用。
本品遇冷能析出结晶,应微温溶解,待冷至37℃,溶液澄明后方可使用。如药液发生浑浊、沉淀时不可再用。
本品系盐酸盐,大量输入可能导致酸碱失衡;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
葡萄糖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