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使用时每1g本品用5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5倍体积与之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一起输注。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 0.3一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21-28g)。
每日最大剂量: 0.4g/kg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其中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O.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LP)、谷丙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
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
葡萄糖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