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
例如: 100ml本品应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每日剂量: 1.5-2.0ml/kg体重,相当于0.3-0.4g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本品100-140ml)。
每日最大剂量: 2.0ml/kg体重。
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其中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本品提供。
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本品使用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碱性磷酸酶(AIP)、丙氨酸转氨酶(ALT)、门冬氨酸转氨酶(AST)和酸碱平衡。
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本品中加入其它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脂溶性维生素注射液(Ⅱ)
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7AA)
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
中/长链脂肪乳注射液(C6-24)
葡萄糖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