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霉素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克拉霉素颗粒
英文名称:Clarithromycin Granules
商品名称:开迈
成份:
克拉霉素
适应症: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1.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2. 下呼吸道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和肺炎。

  3. 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

  4. 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

  5. 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 口服,常用量一次 250 mg,每12小时1次;

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儿童: 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不良反应:
  1. 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 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 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 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1. 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 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 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

  3. 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 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 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 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FDA妊娠药物分级:
动物繁殖性研究证明该药品对胎儿有毒副作用,但尚未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可轻度升高卡马西平的血药浓度,两者合用时需对后者作血药浓度监测。

  2. 本品对氨茶碱、茶碱的体内代谢略有影响,一般不需要调整后者的剂量,但氨茶碱、茶碱应用剂量偏大时需监测血浓度。

  3. 与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相似,本品会升高需要经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的血清浓度(如阿司咪唑、华法林、麦角生物碱、三唑仑、咪达唑仑、环胞素、奥美拉唑、雷尼替丁、苯妥因、溴隐亭、阿芬他尼、海索比妥、丙吡胺、洛伐他丁、他克莫司等)。

  4. 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药(如洛伐他丁和辛伐他丁)合用,极少有横纹肌溶解的报道。

  5. 本品与西沙必利、匹莫齐特合用会升高后者血浓度,导致Q—T间期延长,心率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与阿司咪唑合用会导致Q—T间期延长,但无任何临床症状。

  6. 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能改变特非那丁的代谢而升高其血浓度,导致心律失常如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和充血性心力衰竭。

  7. 本品与地高辛合用会引起地高辛血浓度升高,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8. HIV感染的成年人同时口服本品和齐多夫定时,本品会干扰后者的吸收使其稳态血浓度下降,应错开服用时间。

  9. 与利托那韦合用本品代谢会明显被抑制,故本品每天剂量大于1g 时,不应与利托那韦合用。

  10. 与氟康唑合用会增加本品血浓度。

毒理研究:

本品除体外染色体畸变试验一次是弱阳性另一次为阴性结果外,其他体外致突变试验如沙门菌/哺乳动物细胞微粒体试验、细菌致突变频率试验、大鼠肝细胞DNA合成测定、小鼠淋巴瘤测定、小鼠显性致死试验和小鼠微核试验均为阴性。

生育、生殖研究表明,雌性、雄性大鼠用克拉霉素160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是人用最大推荐剂量的1.3倍),对大鼠动情期、生育能力、分娩及子代的数量和存活率均无影响。给予猴子口服克拉霉素150mg/kg/日(以体表面积计,是人用最大推荐剂量的2.4倍),出现胚胎丧失。

动物长期毒性研究未证实克拉霉素有致癌性。
生产企业:
湖北潜龙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监管分级:
医保
药物分类:
大环内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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