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
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子宫内膜炎、宫颈炎、子宫附件炎、盆腔炎;
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败血症;
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偶可发生:
少数患者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总胆红素增加、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等,多属轻度。
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每100ml不少于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
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
喹诺酮类药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暴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
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
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
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踉踺断裂的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5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本品对茶碱类的代谢虽影响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
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
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药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与非甾体粪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本品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如镁、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