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滴注、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成人,一次0.5~1.0g,每6小时1次,一日最高剂量为8g。儿童(1周岁以上)按体重一次12.5~25mg/kg,每6小时1次。
肌酐清除率大于20ml/min、等于5~20ml/min或小于5ml/min时,剂量宜分别调整为每6小时0.5g、0.25g和每12小时0.25g。
配制肌肉注射用药时,将4ml注射用水加入1.0g装瓶内。须作深部肌肉注射,不宜固定在同一部位给药。
配制静脉注射液时,将至少20ml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分别注入1.0g装瓶内。于5分钟内注射完毕。
配制静脉滴注液时,将适宜的稀释液20ml分别注入1.0g装瓶内,然后再以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液作进一步稀释。在应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他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者不可应用本品,其他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有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本品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相互灭活,当两药同时给予时,应在不同部位给药,两类药物不能混入同一容器内。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保泰松以及糖肽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本品可延缓苯妥英钠在肾小管的排泄。
丙磺舒可延迟本品肾排泄。
与美西林联合应用,对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革兰阴性杆菌具协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