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球菌属、化脓链球菌、溶血链球菌、肠球菌、肺炎球菌、淋球菌、大肠杆菌、枸橼酸菌属、志贺菌属、肺炎杆菌、肠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弯曲菌属、沙眼衣原体之中对本剂敏感的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毛囊炎、疖、疖病、痈、丹毒、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痤疮合并感染、肛周脓肿;
乳腺炎、外伤、烧伤、手术创伤等的浅表性继发感染;
咽喉炎、急性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弥漫性全细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
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附睾炎、淋菌性尿道炎、非淋菌性尿道炎;
胆囊炎、胆管炎;
菌痢、肠炎;
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宫颈炎;
眼睑炎、麦粒肿、泪囊炎、睑板腺炎、角膜溃疡;
中耳炎、副鼻窦炎;
牙周炎、牙冠炎、颌骨炎。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严重的不良反应(频率不详)
出现下述严重不良反应的,应立即停止用药,发现异常时,进行适当处置,并严密观察。
休克、过敏症(初期症状:红斑、发冷、呼吸困难)
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皮肤黏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
抽搐
急性肾功能不全
黄疸(初期症状:烧心、呕吐、食欲缺乏、疲倦、瘙痒等)
粒细胞缺乏症(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疲倦等)
白细胞减少症
溶血性贫血
间质性肺炎(症状: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处置方法: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
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重症结肠炎(症状:腹痛、频繁腹泻)
横纹肌溶解症(可伴有急剧的肾功能恶化)(症状:肌肉痛、无力感、血CPK升高、血中及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
低血糖(糖尿病、肾功能减退患者易出现低血糖)
跟腱炎、跟腱断裂等(症状:腱周围疼痛、水肿)
精神紊乱症
过敏性血管炎(症状:发热、腹痛、关节痛、紫癜、斑丘疹、皮肤活检为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
抑郁症
其它:可能出现下述不良反应,发现异常时要停止用药,并做适当处置。
下述患者要慎重给药
重度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可能导致持续高血药浓度,需参见“药代动力学”说明)
罹患或曾患过癫痫等疾病的患者(可能引起痉挛)。
本品与苯醋酸类或丙酸类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合用可抑制中枢神经的内源性GABAA与受体结合,可能引起痉挛。
本品与含有铝、镁的抗酸药和含铁剂合用,与这些药物形成螯合物,减少本品的吸收,降低疗效。建议服用本品1~2小时后,再服用抗酸药。
本品与香豆素类抗凝剂(如苄丙酮香豆素)合用,可抑制其肝代谢。通过蛋白结合部分的置换,增加血液中游离苄丙酮香豆素的浓度,延长凝血酶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