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及非淋菌性尿道炎等;
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
腹腔、胆道、肠道、伤寒等感染;
皮肤软组织感染;
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其中光敏反应较其他常使用喹诺酮类多见。
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BUN值升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偶可发生:
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并适当调整剂量。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喹诺酮类药品种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只有在由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细菌仅对氟喹诺酮类呈现敏感时,在权衡利弊后小二才可应用本品。
患者的尿液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进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天数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
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本品静脉滴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本品对茶碱类药物和咖啡因的肝内代谢、体内清除过程影响小。
与芬布芬合用可致中枢兴奋、癫痫发作。
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使平均曲线下面积(AUC)增大63%,平均达峰时间(tmax延长50%,平均峰浓度(Cmax)增高4%;故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可加强口服抗凝药如华法林的作用,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及其他项目。
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尿毒性。
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