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双磺甲氧苄啶颗粒
英文名称:Pediatric Sulfadiazine And Trimethoprim Granules
商品名称:得菲尔
成份:
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尿路感染、肠道感染、呼吸道感染以及脑膜炎、中耳炎、蟾肿及败血症等。
用法用量:
口服。 6-12 个月,一次 0.5 袋; 1-2 岁,一日 0.5-1 袋; 3-5 岁,一日 1-1.5 袋; 6-8 岁,一次 1.5-2 岁; 9-13 岁,一次 2-3 袋,一日 2 次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型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竟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0. 由于 TMP 对叶酸代谢的干扰可产生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高铁血红蛋白性贫血。一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系轻度。

  11. 偶可发生无菌性脑膜炎,有头痛、颈项强直、恶心等表现。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常累及各器官并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

禁忌:
  1. 对磺胺类药物及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2. 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 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禁用。
  4. 2 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3.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 -6- 磷酸脱氢酶、叶酸缺乏性血液系统疾病、血卟啉症、肝肾功能损害、失水、休克以及艾滋病患者。

  4. 应用磺胺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 治疗中须注意检查全血象、尿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6. 严重感染者应测定血药浓度,对大多数感染疾患者游离磺胺浓度达 50~150 μ g/ml ,(严重感染 120~150 μ g/ml )可有效。总磺胺浓度不应超过 200 μ g/ml ,如超过此浓度,不良反应发生率增高。以上成人血药浓度监测值可供儿童参考。

  7. 不可任意加大剂量、增加用药次数或延长疗程,以防蓄积中毒。

  8. 由于本品能抑制大肠杆菌的生长,妨碍 B 族维生素在肠内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过一周以上者,应同时给予 B 族维生素以预防其缺乏。

  9. 如因服用本品引起叶酸缺乏时,可同时服用叶酸制剂,后者并不干扰 TMP 的抗菌活性,因细菌并不能利用已合成的叶酸,如有骨髓抑制征象发生,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叶酸。

药物相互作用:
  1.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 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反应,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 与骨髓抑制药合用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白细胞、血小板减少等,如确有指征需两药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 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6.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7. 与光敏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作用相加。

  8. 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 K 的需要量增加。

  9. 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0.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1. 磺吡酮( sulfinpyrazone )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2. 本品中的 TMP 可抑制华法林的代谢而增强其抗凝作用。

  13. 本品中的 TMP 与环孢素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14. 利福平与本品合用时,可明显使本品中的 TMP 清除增加和血清半衰期缩短。

  15. 不宜与抗肿瘤药、2,4- 二氨基嘧啶类药物合用,也不宜在应用其他叶酸拮抗药治疗的疗程之间应用本品,因为有产生骨髓再生不良或巨幼红细胞贫血的可能。

  16. 不宜与氨苯砜合用,因氨苯砜与本品中的 TMP 合用两者血药浓度均可升高,氨苯砜浓度的升高使不良反应增多且加重,尤其是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的发生。

  17. 避免与青霉素类药物合用,因为本品有可能干扰此类药物的杀菌作用。

毒理研究:
急毒、长毒和胃肠道刺激试验;小鼠口服 LD50 为 1.81mg/g ;小鼠腹腔灌注射 LD50 为 2.39mg/g ;对兔和小鼠胃肠道无刺激作用。
生产企业:
河北华威得菲尔药业有限公司
药物分类:
磺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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