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真菌感染,如系统性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和芽生菌病。
由皮肤癣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甲的感染(皮肤癣病、甲癣、念珠菌性甲周炎、花斑癣、干性糠疹、马拉色菌毛囊炎、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宜外用治疗时,可用本品治疗。
胃肠道酵母菌感染。
局部治疗无效的慢性、复发性阴道念珠菌病。
尚可用于预防治疗因免疫机能降低(遗传性及由疾病或药物引起的)而易发生机会性真菌感染的患者。
本品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应与餐同服,以达最大吸收。
成人:皮肤、胃肠道及深部感染:口服,一次0.2g(1片),一日1次。必要时,可增至一次0.4g(2片),一日1次,或一次0.2g(1片),一日2次。阴道念珠菌病:口服,一次0.4g(2片),一日1次。
儿童: 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次0.1g(半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同成人量。
免疫缺陷病人的预防性治疗:
成人:一日0.4g(2片)。儿童(体重大于15公斤):一次0.1g至0.2g(每公斤体重4-8mg),一日1次。
使用本品通常的疗程如下:
阴道念珠菌病:连续5天;由皮肤癣菌引起的皮肤感染:约4周;花斑癣:10天;由念珠菌引起的口腔和皮肤念珠菌病:2-3周;毛发感染:1-2个月;指(趾)甲感染:6-12个月,同时取决于指(趾)甲的生长速度,且需要等病甲完全长出;系统性念珠菌病:1-2个月;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球孢子菌病:适宜疗程为3-6个月。一般而言,使用本品的疗程应在症状消失且真菌学检查转阴后持续至少1周。或遵医嘱。
根据以下惯例: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少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包括个别病例,对不良反应按发生率排序;在本品的临床试验中,主要的不良反应有:
胃肠道、肝胆系统:常见反应有恶心、呕吐、腹痛;少见反应有腹泻、消化不良、可逆性肝酶升高;
皮肤及皮下组织:常见反应为瘙痒;皮疹、脱发少见;
神经系统:少见头痛、头晕、畏光;罕见感觉异常;
生殖系统及乳腺:少见可逆性男性乳房增大(在每日剂量为0.2g或0.4g时,高于推荐剂量);罕见阳痿;
血液及淋巴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症。根据上市后经验,以下不良反应也有报告:
免疫系统:极罕见过敏反应,包括个别过敏性休克的病例;
神经系统:极罕见可逆性颅内压升高(如:视神经乳头状水肿、婴儿囟门突出);
肝胆系统:极罕见严重肝毒性(包括黄疸、肝炎、活体组织检查证实的肝坏死)、包括导致肝移植或死亡在内的肝衰竭;
皮肤及皮下组织:极罕见荨麻疹;
生殖系统及乳腺:极罕见月经异常、精子减少(在每日剂量为0.2g或0.4g时,高于推荐剂量)、男性乳房增大;按一次0.2g,一日1次的剂量服用时,可能出现血浆睾酮浓度的一过性减少,但血浆睾酮浓度会在服药后24小时之内恢复正常。按此剂量进行长期治疗时,睾酮量与对照组无显著性差异。
本品禁用于以下情况:
已知对酮康唑或本品任一成份过敏者;
患急慢性肝病的患者;
由于本品与经CYP3A4代谢的药物合用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而可能导致QT间期延长和个别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因此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
由于合用多潘立酮可能会导致QT间期延长,因此本品禁止与多潘立酮合用;
禁止与三唑仑和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合用;
禁止与经CYP3A4酶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辛伐他汀和洛伐他汀合用;
肝毒性与肝功能监测
极罕见包括致命性或需要进行肝移植在内的严重肝毒性病例,其中有少数患者没有明显的肝病危险因素。少许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个月内,个别病例出现于开始治疗的一周内。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应指导患者及时向医生报告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疲劳、腹痛或尿色加深在内的有关肝炎的体征和症状。对于出现这些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进行肝功能检查。对于肝酶升高、患有活动性肝病或受到过其它药物肝毒性损伤的患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利益超过对肝脏损害的风险。对这些病例应进行肝功能监测。在长疗程应用本品治疗非危及生命的疾病时,用药前应权衡利弊。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考虑进行肝功能监测,建议在治疗前及治疗中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需服用本品2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需定期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异常者应立即停止用药。
肾上腺功能监测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本品会降低可的松对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患者,以及对处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患者,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胃酸减少患者
胃酸减少会影响本品的吸收。对于正在使用胃酸中和药物的患者,这些药物应在服用本品至少2小时以后服用。对于无胃酸的患者,如一些艾滋病患者及正在服用胃酸分泌抑制剂(如H2-受体阻断剂和质子泵抑制剂)的患者,建议服药时与可乐等酸性饮料同服。
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
影响酮康唑代谢的药物
酶诱导药物,如利福平、利福布丁、卡马西平、异烟肼和苯妥英,会明显降低酮康唑的生物利用度而降低疗效。
一些药物通过肝脏P450酶特别是CYP3A4族酶代谢。酮康唑可抑制这些药物的代谢,而导致这些药物的作用(包括副作用)增强和/或时间延长。例如:
在使用酮康唑的同时,禁止合用的药物有:
由于本品与经CYP3A4代谢的药物合用会增加这些药物的血浆浓度,而可能导QT间期延长和个别出现尖端扭转型室速,因此本品禁止与下列药物合用:特非那丁、阿司咪唑、咪唑斯汀、西沙必利、多非利特、奎尼丁、匹莫齐特;由于合用多潘立酮可能会导致QT间期延长,因此本品禁止与多潘立酮合用;禁止与三唑仑和咪达唑仑口服制剂合用;
如与酮康唑合用,应酌减剂量,且需监测血浆浓度、作用或副作用的药物:
口服抗凝血药物:HIV蛋白酶抑制剂,如茚地那韦、沙奎那韦;一些抗肿瘤药物,如长春花碱、白消安、多烯紫杉醇;经CYP3A4代谢的钙通道阻滞剂,如二氢吡啶和维拉帕米(可能);一些免疫抑制剂:环孢菌素、他克莫司、雷帕霉素;其它:地高辛、卡马西平、丁螺环酮、阿芬太尼、西地那非、阿普唑仑、溴替唑仑、静脉用咪达唑仑、利福布丁、甲基强的松龙、三甲曲沙、伊巴斯汀、瑞波西汀
偶有病例报道本品有类似戒酒硫样反应,表现为面部潮红、皮疹、外周水肿、恶心和头痛,这些症状在数小时内可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