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康唑片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氟康唑片
英文名称:Fluconazole Tablets
商品名称:氟康唑片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康唑。
适应症:
  1. 念珠菌病: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管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茵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

  2. 隐球菌病:用于治疗脑膜炎以外的新型隐球菌病或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本品可作为两性霉素B联合氟胞嘧啶初治后的维持治疗药物。

  3. 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甲癣等浅部真菌病。

  4. 用于接受化疗、放疗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的预防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

  1. 外阴阴道念珠菌病:单剂量0.15g(3片)。

  2. 口咽部念珠菌病:首剂0.2g(4片),以后每日0.1g(2片),连续7~14天。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管炎、肺支气管的感染、念珠菌尿症、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首剂0.2g(4片),以后一日0.1g(2片),连续14~30天,严重感染时,可增至一日0.2g(4片)。

  3. 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首剂量0.4g(8片),以后一日0.2g(4片)。根据临床反应,日剂量可增至0.4g(8片)。疗程视临床情况而定,严重病例可与其它抗真菌药联合应用。

  4. 隐球菌脑膜炎及其他部位隐球菌感染,通常首剂量0.4g(8片),以后一日0.2g~0.4g(4—8片),一般至少8~10周,疗程视服药后临床及真菌学反应而定。

  5. 手足癣、体股癣等浅部真菌病,一周0.15g(3片),3~4周。甲癣一周0.15g(3片),连续12~16周。

  6. 预防性治疗剂量为50mg(1片),一日1次。

  7. 肾功能不全者,若只需给药1次的治疗,不用调节剂量。需多次给药时,第一及二日应给常规剂量,此后应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如下表所述:

不良反应:
  1. 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

  2. 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

  3. 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4. 可见头晕、头痛。

  5. 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

  6. 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三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警告:
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无须调整剂量。肾功能减退的老年患者须根据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详见(用法用量))。
注意事项:
  1. 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本品。

  2. 由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3. 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吡咯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

  4.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5. 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或接受多倍于常用剂量的本品时,可使肝毒性的发生率增高,故需严密观察,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一次肝功能检查。

  6. 本品应用疗程应视感染部位及个体治疗反应而定。一般治疗应持续至真菌感染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指标显示真菌感染消失为止。隐球菌脑膜炎或反复发作El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长期维持治疗以防止复发。

  7. 接受骨髓移植者,如严重粒细胞减少已先期发生,则应预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细胞计数上升至1×109/L以上后7天。

  8. 肾功能损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调整用药剂量(见(用法用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后可给予本品一日量,因为3小时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约50%。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使本品的浓度降低。

  2. 本品与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3. 高剂量本品和环孢素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 本品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5. 本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 本品与华法林和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7. 本品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生产企业: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信谊制药总厂
药物分类:
抗真菌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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