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唑类
本品主要成份: 氟康唑用于深部真菌感染。如:
隐球菌病:包括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的感染(如肺、皮肤)。亦可预防性治疗正常宿主、艾滋病人、器官移植或其他原因而起免疫抑制的感染。
全身性念珠菌病:包括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菌感染。这些感染包括腹膜、心内膜、肝部及尿路的感染。患有恶性肿瘤而需接受细胞毒性或免疫抑制剂治疗的病人,或有发生念珠感染倾向的病人,亦可用氟康唑浩疗。
将本品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输液中静脉滴注。静脉滴注速度应控制在0.2g/小时以内。成人推荐剂量如下:
治疗隐球菌脑膜炎及其它部位感染,常用剂量首剂0.4g(2支),随后每天0.2~0.4g(1~2支)。疗程取决于临床及真菌反应,但对于隐球菌脑膜炎患者,在脑脊液隐球菌转阴后,应继续治疗10~12周。
治疗念珠菌败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它非浅表性的念珠萄感染时,常用剂量为第一日0.4g(2支)。然后每日0.2g(1支)。根据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至0.4g(2支),一日一次,疗程取决于临床反应。
肾功能不全者,多次给药时,第一日及第二日应给予常规剂量,此后按肌酐清除率来调节给药的间隔时间或日常剂量,如下所述
对本品仅供用等渗氯化钠或葡萄糖稀释后经静脉滴注给药,严禁经肌肉或其它途径注射给药。
本品与其他吡咯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
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需减量应用。
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需使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或接受了多倍于常量的氟康唑及其它具有潜在肝毒性或能引起肝坏死的药物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能检查,治疗期间每两周进行肝功能复查。
因本品含有乙醇、丙二醇,对乙醇、丙二醇过敏者避免使用。
本品与异烟肼或利福平合用时,可影响本品的血药浓度。
本品与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等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合用时,可使此类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而可能导致低血糖,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酰脲类降血糖药的剂量。
高剂量本品和环孢素合用时,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本品与氢氯噻嗪合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
本品与茶碱合用时,茶碱血药浓度约可升高13%,可导致毒性反应,故需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本品与华法林等双香豆素类抗凝药合用时,可增强双香豆素类抗凝药的抗凝作用,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使用。
本品与苯妥英钠合用时,可使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升高,故需监测苯妥英钠的血药浓度。
本品与咪达唑仑等短效苯并二氮卓类药物合用时,可引起咪达唑仑血药浓度明显升高,并可出现精神运动作用。此作用在口服较静脉注射表现更加明显。如患者需要同时接受氟康唑和苯并二氮卓类药物治疗,应考虑减少苯并二氮卓类药物的给药剂量,并对患者进行适当的观察。
本品与西沙必利合用可能出现心脏不良反应,包括尖端扭转型心动过速。接受氟康唑治疗的患者禁止合用西沙必利。
本品与他克莫司合用时,可引起他克莫司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导致肾毒性。应严密观察合用氟康唑和他克莫司的患者。
本品每日400毫克或更高剂量与特非那丁合用时,可明显升高特非那丁的血浆浓度。禁止氟康唑400毫克或更高剂量与特非那丁合用。当氟康唑每天给药剂量低于400毫克并与特非那丁合用时,应严密监测特非那丁的血药浓度。
本品与齐多夫定合用时,可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应观察与齐多夫定有关的不良反应的发生。
本品与阿司米唑或其它通过细胞色素P-450系统代谢的药物合用时,可导致这些药物的血清浓度升高。在缺乏明确资料的情况下,当与氟康唑合用时,应谨慎使用这些药物,并严密观察患者。医生应注意其他尚未研究但可能发生的药物相互作用。
致畸作用:大鼠经口给予氟康唑20mg/kg,可轻度延迟分娩过程,但不影响其生育力。大鼠围产期研究结果,雌鼠给予20mg/kg和40mg/kg时,某些动物出现难产和延迟分娩。主要表现为死胎数量轻度增加和存活新生鼠数量减少。大剂量氟康唑对大鼠分娩的影响可能与其可特异性地降低该种属动物的雌激素水平有关。
致突变: 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LS178Y细胞试验、动物骨髓微核试验、人体淋巴细胞染色体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致癌作用:试验进行了小鼠和大鼠分别按2.5、5或10毫克/公斤体重/日剂量(约为人体推荐剂量的2~7倍)口服氟康唑24个月,提示氟康唑无致癌作用。但雄性大使鼠接受氟康唑剂量为5mg/kg和10mg/kg,连续给药24个月,可见动物肝细胞腺瘤发生率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