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毒性皮肤粘膜感染。
静脉滴注。剂量个体化。
中心静脉输注:(注射液24mg/ml)可不需要稀释,直接使用。
周围静脉输注:必须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至12mg/ml后作用。
艾滋病(AIDS)患者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
诱导治疗:推动初始量为60mg/kg,每8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根据疗效连用2~3周。
维持治疗:维持剂量为90~120mg/kg/日(按肾功能调整剂量),静滴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维持治疗期间,若病情加重,可重复诱导治疗及维持治疗过程。
免疫功能损害患者耐阿昔洛韦单纯疱疹病毒(HSV)性皮肤粘膜感染。
推荐剂量为40mg/kg,每8或12小时一次,静滴时间不得小于1小时,连用2~3周或直至治愈。
肾功能不全者可参照下表应进行剂量调整(表1)
肌酐清除率 (ml/min/kg) | 诱导治疗 | 巨细胞病毒维持治疗 | |||
单纯疱疹病毒 | 巨细胞病毒 相当于 180mg/kg/日 | 相当于 90mg/kg/日 | 相当于 120mg/kg/日 | ||
相当于 80mg/kg/日 | 相当于 120mg/kg/日 | ||||
>1.4 | 40q12h | 40q8h | 60q8h | 90q24h | 120q24h |
>1.0~1.4 | 30q12h | 30q8h | 45q8h | 70q24h | 90q24h |
>0.8~1.0 | 20q12h | 36q12h | 50q12h | 50q24h | 65q24h |
>0.6~0.8 | 36q24h | 25q12h | 40q12h | 80q48h | 105q48h |
>0.5~0.6 | 25q24h | 40q24h | 60q24h | 60q48h | 80q48h |
≥0.4~0.5 | 20q24h | 35q24h | 50q24h | 50q48h | 65q48h |
<0.4 | 不推荐 | 不推荐 | 不推荐 | 不推荐 | 不推荐 |
据文献报道,对188例AIDS患者的前瞻性临床试验及上市后出现的与本品有关、无关和不能判断的不良反应如下:
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值升高,肌酐清除率降低,肾功能异常、急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多尿、代谢性酸中毒。停止用药1~10周内血清肌酐值能恢复至治疗前水平或正常。
电介质: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低钾血症、低磷血症或高磷血症。本品能螯合二价金属离子(Ca<SUP>2+、Mg<SUP>2+、Fe<SUP>2+、Zn<SUP>3+)。30%AIDS患者使用本品出现可逆性低钙血症、呈量效关系。
惊厥(包括癫痫大发作):虽然许多患者出现惊厥可能因低钙血症或原有疾病(隐球菌脑膜炎、占位性病变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肿瘤),但不能除外与本品的关系。
贫血或血红蛋白降低:一般不同时伴有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下降。许多AIDS患者同时接受AZT治疗,并在接受本品前已存在贫血。
局部刺激:注射部位静脉炎、生殖泌尿道刺激症状或溃疡。
全身:疲乏、不适、寒战、发热、脓毒症。
胃肠系统:恶心、呕吐、腹泻、腹痛、消化不良、便秘、曾有胰腺炎个例报道。
代谢及营养失调:低钠血症和下肢浮肿,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或淀粉酶升高。
中枢及周围神经系统: Paraethesia、头痛、眩晕、非自主性肌肉收缩、震颤、共济失调、神经病。
精神失调:厌食、焦虑、神经质、精神混乱、抑郁、精神病、激动、进攻性反应。
肝胆系统: ALT和AST异常。
心血管: ECG异常、高血压或低血压、室 性心律不齐。
其他: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皮疹、肌肉无力。本品必须由专科医生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使用本品期间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剂量,做到给药个体化。
本品不能采用快速或弹丸式静脉推注方式给药。静脉滴注速度不得大于1mg/kg/分。
为减低本品的肾毒性,使用以前及使用期间患者应水化,静脉输液(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量为2.5升/日,并可适当使用噻嗪类利尿药。
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混合静脉滴注,本品仅能使用5%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
避免与皮肤、眼接触,若不慎接触,应立即用清水洗净。
与静脉用喷他脒合用可引起低钙血症。
避免与氨基糖甙类、两性霉素B肾毒性药物合用以免加重肾损害。
与利托那韦和/或沙奎那韦合用可引起肾功能损害。
本品可引起低钙血症,与已知能影响血钙的药物合用时应慎重。
重复给药毒性,大鼠连续腹腔注射本品90天,剂量分别显200、400、800mg/kg/日,犬连续静脉滴注本品90天,剂量分别为60、120mg/kg/日,结果显示,大鼠和犬的无毒性反应剂量分别为200和60mg/kg/日,毒性靶器官为肾脏,毒性反应表现为:部分大鼠肾曲小管有伊红色物质,部分犬出现恶心、呕吐、厌食等消化症状,尿蛋白阳性,肾灶性间质炎和肾皮质曲管上皮细胞轻度变性。
遗传毒性:当膦甲酸钠浓度大于0.5μg/ml时,在BALB/3T3 体外转化实验中表现出基因毒性作用。当膦甲酸钠浓度为1000μg/ml时,在姊妹染色体互变试验中可见染色体畸变率增加。在小鼠体内试验中,膦甲酸钠高剂量(350mg/kg,以AUC计,其暴露量与临床预期值相当)可引起微核多染红细胞数增加。
生殖毒性:膦甲酸钠对大鼠的生育力和一般生殖行为未见不良影响。大鼠的围产期毒性试验结果阴性。但在以上试验中,本品的血液暴露量偏低,尚不足以推断其临床暴露水平下对人体生育力的潜在影响。雌性大鼠在交配前及交配期间、妊娠期间和产后21天内皮下注射膦甲酸钠,剂量达75mg/kg/日时,可引起仔鼠骨骼异常数目轻度增加(<5%)。在妊娠期间,家兔皮下注射膦甲酸钠75mg/kg/日、大鼠皮下注射膦甲酸钠150mg/kg/日(以ACU计,其暴露量分别约相当于人体每日最大暴露量的1/3和1/8),可使胎仔骨骼畸形/变异的发生率增加。上述动物研究尚不足以判断女性患者在膦甲酸钠的临床暴露量下的潜在致畸作用。尚不清楚膦甲酸钠是否从乳汁中排泄,但哺乳期大鼠给予膦甲酸钠75mg/kg时,母鼠乳汁中排泄的膦甲酸钠浓度是其血药峰浓度的3倍。
致癌性:对大鼠和小鼠进行了经口给药500mg/kg/日和250mg/kg/日的致癌性研究。以ACU计算,其血浆药物暴露量分别为人体最大推荐剂量时的1/3和1/5时,未见致瘤作用。未禁食啮动物经口给药的生物利用度<20%。化学名称为:膦甲酸三钠盐
分子式:CNa3O5P
分子量:3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