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英文名称:Cefuroxime Sodium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丽扶欣
成份:
头孢呋辛钠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对头孢呋辛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1. 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克雷伯氏杆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及大肠杆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如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细菌性肺炎、肺脓肿和术后肺部感染。

  2. 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致的尿道感染,如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性菌尿症。

  3. 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和非青霉素酶产酶菌)、化脓性链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氏杆菌属及肠道杆属细菌所致的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及创伤感染。

  4. 败血症: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肺炎链球菌、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及克雷伯氏杆菌属细菌所引起的败血症。

  5. 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青霉素耐药菌)、脑膜炎奈瑟氏菌及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脑膜炎。

  6. 淋病:由淋病奈瑟氏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单纯性(无合并症)及有合并症的淋病,尤其适用于不宜用青霉素治疗者。

  7. 骨及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青霉素酶产酶菌及非青霉素酶产酶菌)所引起的骨及关节感染。

    本品可用于术前或术中防止敏感致病菌的生长,减少术中及术后因污染引起的感染。如腹部骨盆及矫形外科手术、心脏、肺部、食道及血管手术、全关节置换手术中的预防感染。

用法用量:

本品可深部肌内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才可注射。

肌内注射给药时,每0.25 g用1.0 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0.25 g至少用2.0 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0.75 g至少用6.0 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1.5 g至少用12.0 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本品成人常用量为一次0.75 g~1.5 g,每8小时给药一次,疗程5~10天。对于生命受到威胁的感染或罕见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应每6小时使用1.5 g剂量。对于细菌性脑膜炎,使用剂量应每8小时不超过3.0 g。对于单纯性淋病应肌内注单剂量1.5 g,可分注于二侧臀部,并同时口服1 g丙磺舒。

预防手术感染:术前0.5-1.5小时静脉注射本品1.5 g,若手术时间过长,则每隔8小时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0.75 g剂量。若为开胸手术,应随着麻醉剂的引入,静注1.5 g;以后每隔12小时给药一次,总剂量为6 g。

3个月以上的婴儿,每日每公斤体重50-100 mg,分3-4次给药。重症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用量不低于0.1 g,但不能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骨和关节感染,每日每公斤体重0.15 g(不超过成人使用的最高剂量),分3次给药。脑膜炎患者每日每公斤体重0.2-0.24 g,分3-4次给药。小儿每日最高剂量不超过6 g。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的程度来调整用法用量,推荐调整方法见下表。

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ml/min) 剂量 间隔
>20 0.75-1.5g 每8小时
10-20 0.75g 每12小时
<10 0.75g 每24小时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情况良好,常见不良反应如下:

  1. 局部反应:如血栓性静脉炎等。

  2. 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假膜性结肠炎等。

  3. 过敏反应:常见为皮疹、瘙痒、荨麻疹等。偶见过敏症、药物热、多形性红斑、间质性肾炎、毒性表皮剥脱性皮炎、斯约综合症。

  4. 血液:可见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减少、短暂性嗜酸粒细胞增多,短暂性的嗜中性白细胞减少及白细胞减少等,偶见血小板减少。

  5. 肝功能:可见ALT、AST、碱性磷酸酶、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胆红素一过性升高。

  6. 其他:尚见呕吐、腹痛、结膜炎、阴道炎(包括阴道念珠球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胆汁郁积),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出血,引发癫痫,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各类血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等。

  7. 肌内注射时:注射部位会有暂时的疼痛,剂量较大时尤其如此。

禁忌:
禁用于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患者避免应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酶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

  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

  3.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肾功能不全者,应减少每日剂量。

  4. 本品能引起伪膜性肠炎,应警惕。伪膜性肠炎诊断确立后,应给予适宜的治疗。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给予液体、电解质、蛋白质补充,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

  5.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和有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

  6. 有报道少数患儿使用本品时出现轻、中度听力受损。

  7. 相容性和稳定性。

    肌内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本品混悬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过了这个期限,任何未用的溶液都应丢弃。

    静脉注射:用灭菌注射用水配制时,0.25g,0.75g,1.5g配制后的溶液在室温24小时,冰箱 5℃保存48小时可保持活性。

    本品在室温下与以下一些溶液可以24小时内保持相容性,肝素(10~50μ/ml),氯化钾(10~40mEq/L),碳酸氢钠,0.9%氯化钠。每0.75gZINACEFADD-Vantage瓶,用50ml 5%葡萄糖注射液,0.9%氯化钠注射液,0.45%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可以在室温存放24小时,冰箱存放7天。

  8. 如溶液发生浑浊或有沉淀不能使用。

  9. 不同浓度的溶液可呈微黄色至琥珀色,本品粉末、混悬液和溶液在不同的存放条件下颜色可变深,但不影响其疗效。

  10.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病人的抗球蛋白(Coombs)试验(直接)可出现阳性;本品可致高贴氰化物血糖试验呈假阳性,故应用本品期间,应以葡萄糖酶法或抗坏血酸氧化酶试验测定血糖浓度;本品可使硫酸铜尿糖试验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11.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FDA妊娠药物分级: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硫酸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四环素、盐酸土霉素、粘菌素甲磺酸钠、硫酸多粘菌素B、葡萄糖酸红霉素、乳糖酸红霉素、林可霉素、磺胺异噁唑、氨茶碱、可溶性巴比妥类、氯化钙、葡庚糖酸钙、盐酸苯海拉明和其他抗组胺药、利多卡因、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哌甲酯、琥珀胆碱等。偶亦可能与下列药品发生配伍禁忌:青霉素、甲氧西林、琥珀酸氢化可的松钠、苯妥英钠、丙氯拉嗪、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水解蛋白。

  2. 本品不能以碳酸氢钠溶液溶解。

  3. 本品不可与其他抗菌药物在同一注射容器中给药。

  4. 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可引起肾毒性。

  5. 有报道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与头孢菌素联合用药可导致肾毒性。

  6. 临床应用头孢菌素患者用斑氏或费氏或Clintest Tablets试纸检查尿糖时会出现假阳性反应,但用酶的方法试验则不会出现假阳性。在查血糖时如用铁氰酸方法可出现假阴性结果,头孢呋辛钠不会干扰用碱性苦味酸方法测定尿和血肌苷值。

化学成份:

化学名称为:(6R,7R)-7-[2-呋喃基(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氨基甲酰氧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二环[4.2.0] 辛-2-烯-2-甲酸钠盐。

分子式:C16H15N4NaO8S

分子量:446.37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药品监管分级:
国家基本用药; 口服常释剂型、注射剂为国家医保药物
药物分类:
第二代头孢菌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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