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于:
免疫功能缺陷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预防可能发生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治疗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者诱导期:静脉滴注,每次5mg/kg,一日2次,连用14~21天。维持期:静脉滴注,每次5mg/kg,为一日1次,连用7天,或一次6mg/kg,一日1次,连用5天维持治疗。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肾功能异常者参照下表(表1),或遵医嘱。
预防可能发生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肾功能正常者:静脉滴注,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连用7天~14天后,改为一次5mg/kg,一日1次,一周用7天,或一次6mg/kg,一日1次,每周用5天,或遵医嘱。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一次最大剂量为6mg/kg,充分溶解后,缓慢静滴。溶液呈强碱性,故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避免与皮肤、粘膜接触,避免液体渗漏到血管外组织。
白细胞计数低于500/mm3 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 患者慎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影响造血系统的药物、骨髓抑制剂及放射治疗等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加对骨髓的抑制作用。
去羟肌苷:更昔洛韦与去羟肌苷合用,稳态时去羟肌苷AUC0-12增加111±114%,更昔洛韦AUC减少21±17%,但AUC不受DDI的影响。
齐多夫定:更昔洛韦与齐多夫定合用,稳态时齐多夫定AUC0-4增加19±27%,更昔洛韦AUC0-8下降17±25%,两者均有潜在的神经毒性和引起贫血的可能,合用时不宜全量给予。
丙磺舒:更昔洛韦与丙磺舒合用时,其肾清除率下降。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更昔洛韦与之合用时有引起癫痫发作的可能,避免同时使用。
抑制高分裂相细胞(骨髓、精原细胞、皮肤和胃肠道粘膜生发层)复制的药物(氨苯砜、喷他脒、氟胞嘧啶、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阿霉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啶/磺胺恶唑或其他核苷类)与更昔洛韦合用时毒性增加。合用时应权衡利弊。
有文献报道更昔洛韦注射液与已知有神经毒性药物环孢毒素或两性霉素B使用时,血清肌酐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