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金葡萄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
扁桃体炎、扁桃体周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
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
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
上颌骨周炎、上领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
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
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庖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严重不良反应
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治疗时应定时检查,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伪膜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应立即停药并做处理。
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时应停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其它不良反应
对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应慎用。
重度肾功能不全者,应降低用量。
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库姆斯(Coomb's)试验直接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