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
免疫功能缺陷者(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
预防可能发生于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治疗巨细胞病毒感染性视网膜炎:肾功能正常者,静脉滴注,一次5mg/kg,一日2次,连用14-21天后,改为一日1次,连用7天,或一次6mg/kg,一日1次,连用5天维持治疗。或遵医嘱。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预防可能发生予接受器官移植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肾功能正常者,静脉滴注,1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连用7-14天后,改为一次5mg/kg,一天1次,连用7天,或6mg/kg,一天1次,每周用5天。或遵医嘱。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小时。
肾功能损害者,根据肌酐消除率酌情调整用量,具体见下表(表1):
表1、肾功能损害者用药参考
1次最大剂量为6mg/kg,充分溶解后,缓慢静滴。溶液呈强碱性,故滴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避免与皮肤、粘膜接触,避免液体渗漏到血管外组织。
白细胞计数低于500/mm3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患者慎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慎用。
去羟肌苷:更昔洛韦与去羟肌苷合用,稳态时去羟肌苷AUC0-12增加111±114%,更昔洛韦AUC减少21±17%,但AUC不受DDI影响。
齐多夫定:更昔洛韦与齐多夫定合用,稳态时齐多夫定AUC0-4增加19±27%,更昔洛韦AUC0-16下降17±25%,两者均有潜在的神经毒性和引起贫血的可能,合用时不宜全量给予。
丙磺舒:更昔洛韦与丙磺舒合用时,其消除率下降。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更昔洛韦与之合用有引起癫痫发作的可能,避免同时使用。
抑制高分裂相细胞(骨髓、精原细胞、皮肤和胃肠道粘膜生发层)复制的药物(胺苯砜、喷他脒、氟嘧啶胞、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阿霉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啶/磺胺噁唑或其他核苷类)与更昔洛韦合用时毒性增加。合用时应权衡利弊。
有文献报道更昔洛韦注射液与已知有神经毒性药物环孢菌素或两性霉素B使用时,血清肌苷增加。遗传毒性:
更昔洛韦浓度分别为50-500μg/ml和250-2000μg/ml时,体外可增加小鼠淋巴瘤的突变和人淋巴细胞DNA的损伤。在小鼠微核试验中,更昔洛韦在150和500mg/kg (iv)(以AUC计算,相当于人暴露量的2.8至10倍)时,有致突变作用,但在50mg/kg(以AUC讦算,与人用药剂量相当)时无此作用。Ames沙门氏菌试验表明,更昔洛韦在500至5000μg/ml的浓度下,无致突变作用。
生殖毒性:
雌性小鼠静脉给予更昔洛韦90mg/kg/日(以AUC计算,约相当于人给药剂量5mg/kg平均暴露水平的1.7倍),可引起交配行为减少,生育力减低,并增加胚胎死亡率,每日口服或静脉给予本品剂量范围为0.2-10mg/kg时,可引起雄性小鼠生育力下降,并降低小鼠和狗的生精能力。不同种属动物显示毒性反应的最低剂量下的AUC范围为推荐人静脉剂量下AUC的0.03-0.1倍。
更昔洛韦静脉给药,对家兔和小鼠均显示有胚胎毒性,并对家兔有致畸作用。在给药剂量分别为60mg/kg/日和108mg/kg/日(相当于人的2倍AUC)下,至少85%的家兔和小鼠出现胚胎重吸收。
在家兔观察到的作用包括:胚胎生长迟缓,胚胎死亡,致畸和/或母体毒性,致畸作用包括:上腭裂,无眼畸形/小眼畸形,器官发育不全(肾和胰腺),脑积水和短颌。在小鼠,可观察到母体/胚胎毒性和胚胎死亡。
雌性小鼠在交配前、孕期和授乳期,每日静脉给予90mg/kg,可引起达1月龄的雄性动物后代睾丸和精囊发育不全,以及胃的非腺体区病理改变。以AUC计算,小鼠的暴露剂量约相当于人AUC的1-7倍。
更昔洛韦在人用的推荐剂量水平,可能引起致畸和胚胎毒性。
致癌性:
小鼠经口给予更昔洛韦剂量为20和1000mg/kg/日时,有致癌作用(以AUC计算,分别约相当于人静脉给予推荐剂量5mg/kg/日的0.1和1.4倍)。当剂量为1000mg/kg/日时,显著增加雄性小鼠包皮腺,雄性和雌性小鼠前胃(非腺性粘膜)、雌性小鼠生殖组织(卵巢、子宫、乳腺、阴蒂腺和阴道)及肝脏的肿瘤发生率。当剂量为20mg/kg/日时,轻度增加雄性小鼠包皮腺和副泪腺、雄性和雌性小鼠的前胃和雌性小鼠肝脏的肿瘤发生率。当小鼠服用更昔洛韦剂量为1mg/kg/日(以AUC计算,相当于人用剂量的0.01倍)时,未观察到致癌作用。除了肝脏的组织细胞肉瘤,更昔洛韦引起的肿瘤一般为上皮或血管源性,虽然小鼠的包皮腺、阴蒂腺、前胃和副泪腺在人类没有相应的组织部位,但应考虑更昔洛韦对人体有潜在的致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