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生殖道毛滴虫病的治疗:
单次疗法:成人单次顿服2g,其配偶应同时服用;12岁以上儿童单次顿服2g;6岁以上儿童单次顿服1g;个别病例需重复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多次疗法:成人每日服用一次,每次1克,首次加倍,连服3天。或遵医嘱。
厌氧菌感染的治疗: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第一天口服2g,以后每24小时服1g。用药一般5~6天,或根据病情决定。或遵医嘱。
口腔感染的治疗:成人每日服用一次,每次1g,首次加倍,连服3天。或遵医嘱。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与土霉素合用时,土霉素可干扰本品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本品对原虫及厌氧菌有较高活性。对脆弱拟杆菌等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梭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韦容球菌属及加得纳菌等具抗菌活性,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替硝唑为强。
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
本品的硝基被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而对本品耐药。本品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反应,使原虫的氮链发生断裂,从而杀死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