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静脉滴注时,每0.3g需用50~1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稀释成小于6mg/ml浓度的药液,缓慢滴注,通常每分钟不超过20mg。
成人:可经深部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轻中度感染:成人一日0.6~1.2g,分2~4次给药(q12h~q6h)。
重度感染:成人一日1.2~2.7g,分2~4次给药(q12h~q6h)。
儿童:静脉滴注给药。
轻中度感染: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
重度感染:一日按体重25~40mg/kg,分2~4次给药(q12h~q6h)。或遵医嘱。
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部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肌肉和骨骼:曾有罕见的关节炎报道。
心血管:曾有罕见的快速静脉注射引发心、肺功能停止和低血压的报道。
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国内克林霉素磷酸酯和盐酸克林霉素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道有使用本品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和血尿,另有极少数严重病例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急性肾功能衰竭、过敏性紫癜、抽搐、肝功能异常、胸闷、心悸、寒战、高热、头晕、低血压、耳鸣、听力下降等。
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青霉素过敏者。
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克林霉素磷酸酯具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会提高其他神经肌肉阻滞药的作用。所以,大凡在使用这些药物的病人中使用克林霉素磷酸酯时都应该慎用。
业已证实克林霉素磷酸酯与红霉素之间的拮抗作用具有临床意义,两种药物不应同时使用。
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
遗传毒性:
Ames沙门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
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300mg/kg,未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600m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250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无在妊娠妇女上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
致癌性:
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