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林霉素磷酸酯;
辅科为氢氧化钠。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
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
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
其他: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
本品适用于厌氯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
脓胸、肺脓肿、厌氧菌性肺病。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腹腔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脓肿。
女性盆腔及生殖器感染:子宫内膜炎、非淋球菌性输卵管及卵巢脓肿、盆腔蜂窝组织炎及妇科手术后感染等。
成人:深部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中度感染: 0.6-1.2g/日,分2-3次给药;
严重感染: 1.2-2.7g/日,分2-3次给药;
或遵医嘱。
儿童: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
中度感染: 15-25mg/kg/日,分3或4次给药;
重度感染: 25-40mg/kg/日,分3或4次给药;
或遵医嘱。
肌肉注射需将本品用生理盐水配制成50mg/ml-150mg/ml(或每瓶加5ml生理盐水溶解)澄明液体并即时使用。
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用100-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成<6mg/ml的浓度的药液,静脉滴注30分钟。国外文献显示,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剂不良反应情况如下:
胃肠道反应: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可发生在用药初期,也可发生在停药后数周。
血液系统:偶可发生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血小板减少等;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过敏反应:可见皮疹、瘙痒等,偶见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和血清病反应等,罕见剥脱性皮炎、大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
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黄疸等。
静脉滴注可能引起静脉炎;肌内注射局部可能出现疼痛、硬结和无菌性脓肿。
其他:耳鸣,眩晕、念珠菌感染等。
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荚钠、巴比妥类、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配伍。
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如出现假膜性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0.125~0.5g口服,一日4次进行治疗。
本品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有配伍禁忌。
本品与红霉素有拮抗作用,不宜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