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硝唑氯化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替硝唑0.4g,氯化钠0.9g本品用于证实或可能由类杆菌属、脆弱拟杆菌属、其他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消化球菌属、真杆菌、发酵链球菌、韦荣氏球菌属类等敏感厌氧菌引起的下列感染:重度口腔感染(如重度冠周炎、重度口腔间隙感染);败血症、鼻窦炎、肺炎、肺支气管感染、皮肤蜂窝组织炎、骨髓炎、腹膜炎及手术伤口感染;胃肠道和女性生殖系统感染。
本品可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鞭毛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
本品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的胃窦炎及消化性溃疡的治疗。
静脉滴注。
厌氧菌引起的感染:0.8g,每日一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外科预防手术后感染用药:总量1.6g,分1次或2次静脉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烃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本品滴注速度宜缓慢,每瓶滴注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致癌、致突变: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做血药浓度监测。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念球菌感染者使用本品后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药物治疗。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伙伴。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能加强其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同时应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缓慢。
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可减缓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本品可干扰氨基转氨酶和LDH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甘油三脂水平下降。